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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至10日網上報名,2009年8月1日後遷入考生需有我省學籍並在我省學習一年以上
昨日,省高招委出臺了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報考方案。我省確定,5類人員不得報名。明年我省高考網上預報名時間為12月1日至10日,現場確認時間為12月11日至15日,逾期不再受理。
與往年不同,2011年招考方案對考生戶口新遷入我省的日期做出了具體的說明。方案明確規定,除省政府另有規定外,戶口新遷入(即2009年8月1日及以後遷入)我省的考生,必須同時具有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籍且已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習一年以上方可申請在我省報考。
作假參加過高考的不得報名方案規定,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符合報考少年班條件者或省招委會、省教育廳另有規定者除外)。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考試,下同)的2011年應屆畢業生。
在上一年度參加全國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藝術體育類可兼報文史理工類普通高校招生報考科類分為文史類、文科藝術類、文科體育類和理工類、理科藝術類、理科體育類。考生報名時只能選報其中一類;另外,在填報昇學志願時,文科藝術類和文科體育類可以兼報文史類院校(專業),理科藝術類和理科體育類可以兼報理工類院校(專業),其餘類別之間不能兼報或跨報。
報考音樂學(南音方向)專業考生無須參加省高招辦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