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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後,以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職位招考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之比為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名單。體檢和考察工作按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執行。
六、公示
對擬錄用的人員,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在天津人事信息網統一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招考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准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報考人員要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在公務員錄用考試過程中,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處理,並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公務員錄用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考試范圍以《2011年度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考試大綱》為准。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
考務諮詢電話:23134226
網站諮詢電話:23314295
政策諮詢電話:28228879、83609408
監督電話:23030853
附件下載:2011年度天津公務員考試報考政策指南
中共天津市委組織部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天津市公務員局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