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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至今,已有1332名流浪內地的新疆籍未成年人“回家”,引起社會關注
流浪回歸兒童需要怎樣的教育救助
2011年5月2日,年僅10歲的艾克拜爾從哈爾濱被接回新疆,這是新疆宣布將接回所有新疆籍流浪未成年人後被接回的第一個兒童。截至目前,在中央相關部委和全國各地支持下,已有1332名新疆籍流浪內地未成年人得到解救,回到新疆。
新疆社科院一項報告顯示,內地流浪的新疆籍兒童中,超過九成是被誘拐離家的。此前的5年間,中央政府共下撥3460萬元,資助新疆在喀什、阿克蘇、和田等地新建了15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增加了1533張床位,新疆擁有了基本的流浪兒童救助和保護能力。這些措施對保障流浪兒童的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了讓接回來的流浪兒童有機會學習知識和技能,2011年新疆投資5000萬元新建一所流浪未成年人安置培訓中心,對他們進行文化知識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勞動技能教育,以便更好地融入社會。
回歸兒童接受教育缺乏有效監護
雖然新疆制定了詳細的救助計劃,也拿出了專門資金,使這些被救助孩子中的一部分受到了職業培訓,身體有病的獲得救治,有些孩子還接受了專業的行為乾預和心理矯治。但在大批量流浪兒童返鄉後,自治區婦聯通過回訪發現,部分被解救流浪兒童回歸家庭困難,75%的回訪流浪兒童家庭年收入不足5000元,父母忙於生計,作為監護人不盡責任和義務,孩子沒有家庭歸屬感。
自治區婦聯工作人員介紹說,這些流浪兒童的文化程度和同齡人差距較大,有自卑心理和抵觸情緒,不願重新上學。有的入學不久後又退學,部分流浪兒童缺乏有效監護環境等問題,造成入學難。
自治區婦聯在回訪中還發現,被接回來的流浪兒童中農村人口佔90%以上,這些孩子見識了內地大城市的繁華,往往不願從事農業勞動,且年齡小、文化水平低,無專長、無技能,加之目前就業形勢偏緊,他們很難安定下來。
據自治區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調查統計,在新疆籍流浪兒童中,3歲至6歲佔0.2%,7歲至10歲佔16.3%,11歲至14歲佔38.5%,15歲至18歲佔45%;新疆籍流浪兒童主要集中在14歲至18歲這個年齡段,其次是6歲至13歲年齡段。在問及流浪兒童最想獲得的幫助是什麼時,返鄉流浪兒童多數表達了想學習語言、學習技術的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