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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農村小學原則上不再撤並
加大農村小規模學校經費、師資、裝備的扶持力度
近日,福建省教育廳下發了《關於妥善解決農村小學生遠距離上學問題的意見》,要求各地慎重穩妥實施農村中小學布局調整,現有農村小學和教學點原則上不再撤並,並辦好必要的農村小規模學校和教學點,使農村走讀生單程步行上學時間控制在20分鍾以內,最遠不超過30分鍾。
今年4月,福建省教育廳在全省開展了農村小學(含教學點)走讀生單程步行上學時間的專項調查統計。結果顯示,全省農村走讀生單程步行上學時間在20分鍾以內的佔78.66%,20至30分鍾的佔14.83%,30至40分鍾的佔4.48%,40分鍾以上的佔2.03%。單程步行上學時間超過40分鍾的農村走讀生比例超過5%的縣(市、區)有10個。
福建明確,要切實規范學校布局調整程序,審慎從嚴控制學校撤並,現有農村小學和教學點原則上不再撤並。嚴禁通過行政手段強行撤並學校,也不得通過減少教育教學資源投入的形式人為造成學校自然消亡。在交通不便的農村邊遠地區,應繼續保留在校生數小於100人的農村小規模學校和教學點,並通過經費撥付、師資保障、裝備配置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促進這類學校從“小而差”向“小而優”轉化,以穩定區域內生源。各級政府要加大對農村小規模學校和教學點經費補助的傾斜力度,並足額撥付到位,任何部門不得截留或挪用,以確保其正常運轉的基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