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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國家提出大力發展高等職業教育。經過十年的快速發展,2009年全國獨立設置高等職業院校達到1215所,在布局和資源等方面表現出區域之間相對均衡的發展特征,在促進教育公平、實現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均等、縮小區域間人力資源存量差異等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貢獻。高等職業教育的區域均衡發展具有重要現實意義,不僅貫徹落實了黨中央關於“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精神,而且為區域協調發展奠定了重要的高技能人纔儲備基礎。
《職業教育法》明確規定了包括高等職業教育在內的職業教育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進步需要”。而從供給與需求相適應的角度看,目前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的布局均衡和資源均衡尚停留在供給層面;同時,由於區域間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差異較大,受經濟社會需求影響,不少地區高等職業教育的供給水平仍然不高。因此,高等職業教育的區域均衡發展,總體上還是一種“低水平均衡”。
應該看到,高等職業教育區域均衡發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如果安於現狀,將陷入“低水平均衡發展陷阱”①。可喜的是,經過十年改革發展,出現了一些高等職業教育供給水平和需求水平較高的省份,具備了進一步發展的條件。因此,需要加強分類指導,因勢利導地支持部分地區率先改革、先行先試,帶動整個高等職業教育走出低水平均衡發展陷阱,在更高水平上適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
一、成績:國家政策導向下的高等職業教育區域均衡發展1998年頒布實施的我國《高等教育法》明確提出:“設立高等學校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其中設立實施專科教育的高等學校,經國務院授權,也可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伴隨著“高等專科學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審批權下放”,我國高等職業教育取得持續快速發展,並呈現出區域均衡發展的重要特征。
1.布局均衡:在高等教育大發展過程中,高職院校布局呈現東、中、西部區域均衡發展態勢,地級市的覆蓋率明顯上昇。近十年來,我國普通高校數量成倍增長,其中高職院校數量的增長尤其明顯。1999年,全國共有普通高等學校1071所,其中本科院校597所,高職院校(含專科學校和獨立設置的職業技術學院,下同)474所②;2009年,全國共有普通高等學校2305所,其中本科院校1090所,高職院校1215所③。
與十年前相比,本科院校數量增加了82.5%,而高職院校數量則增加了156.3%。
高職院校的快速發展,有效改善了我國東、中、西部地區高等院校分布不均的現象。從近十年每百萬人口擁有的普通高校數量變化看,高職院校增長明顯,並呈現東、中、西部布局趨向均衡的良好態勢,中部與東部發展基本接近,西部與東部發展保持同步;本科院校的數量增長相對較小,而且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地 區之間仍然存在較大區域差異。
通過對教育部網站公布的歷年“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名單”分析,可以印證上述結論:1999年,東、中、西部每千萬人口擁有高職院校3.5所、3.6所和2.7所;擁有普通本科院校6.2所、4.1所和4.1所。到2008年,東、中、西部每千萬人口擁有高職院校數量增長了1.71倍、1.56倍和1.94倍,達到9.4所、9.2所和8.0所;擁有普通本科院校數量增長了0.11倍、0.23倍和0.21倍,達到6.9所、5.1所和4.9所。布局均衡成為高職院校發展的重要特征,為促進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均等奠定了基礎(見圖1)。
高職院校的布局均衡,與國家大力發展高等職業教育的宏觀政策導向有著直接聯系。1999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明確規定“經國務院授權,把發展高等職業教育和大部分高等專科教育的權力以及責任交給省級人民政府,省級人民政府依法管理職業技術學院(或職業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包括高等專科學校)的招生計劃改由省級人民政府制定,其招生考試事宜由省級人民政府自行確定”,極大激發了地方政府舉辦高等職業教育的熱情。其成果是高職院校對地級市的覆蓋率明顯高於本科院校,這從另一角度反映出高職院校布局的區域均衡特征。我們分別從東、中、西部任選兩個省份,通過分析1999年和2010年各省普通高等學校的數量變化和布局變化情況可以看到,十年前,在6個省份中只有兩個省份的高職院校對當地地級市的覆蓋率超過本科院校;現在,6個省份的高職院校在數量上和對地級市的覆蓋率上都已經全面超過了本科院校。高職院校的布局均衡和服務地方面向基層辦學,成為高職教育發展的重要特征(見表1)。
2.資源均衡:各地高等職業院校在布局均衡的同時,區域之間的資源差異也在縮小。教育部相關統計數據顯示,在各級各類教育中,區域間高等職業教育的生均校捨面積、教學儀器設備值、生師比等指標均呈現較好的均衡狀態,區域間資源相對均衡成為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的又一重要特征。
以2009年生均校捨面積為例,東、中、西部高職院校分別為生均27.5、27.9和25.5平方米,區域間比值為1.08?1.09?1.0。與高職教育相比較,中職學校生均校捨面積區域差距較大,3個地區的比值為1.25?1.01?1.0;而普通高中的生均校捨面積區域差距更大,區域間比值為1.32?1.0?1.0。
高職院校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的區域間差異也相對較小。2009年,東、中、西部分別為6453元、5049元和4900元,區域比值為1.32?1.03?1.0;與高職相比,中職學校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區域之間存在較大差距,東、中、西部區域比值為1.77?0.93?1.0;基礎教育的區域間差異更大,普通高中的3個區域比值為1.94?0.96?1.0;初中為2.26?1.06?1.0。
從東、中、西部地區學校的生師比看,也是高職院校區域間較為均衡。2009年,東部地區高職的生師比為16.99、中部為17.54、西部為17.85,也就是從平均每名教師承擔的學生數看,西部地區高職院校比東部地區多不到1人。相比而言,高中階段和義務教育階段的區域間生師比差異較大:中職學校東、中、西部地區生師比為23.18、27.75和28.91,平均每名西部地區的中職教師要比東部地區中職教師多帶近6名學生; 3個地區普通高中生師比為14.71、17.49和17.42,平均每1名中西部地區的高中教師要比東部地區高中教師多帶近3名學生;初中生師比分別為14.66、15.27、16.76,平均每名西部地區的初中教師要比東部地區初中教師多帶2名學生。從雙師型教師所佔教師比例看, 2009年中部與東部地區高職院校的雙師型教師比例都在32%左右,西部地區約29%,差3個百分點;而中職學校雙師型教師比例的區域間差異達到5個百分點。
3.入學機會均衡: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大幅度提高了中西部地區適齡人口接受高等教育的入學機會,促進了教育公平。1999年我國普通高校本專科招生數為154.9萬人,2009年達到639.5萬人,招生規模擴大了約3倍,適齡人口獲得高等教育入學機會的比例也擴大了3倍。數據顯示①,從招生規模上看,與普通本科教育相比,高職院校在提供高等教育入學機會方面的貢獻更加突出。1999年,本科招生數超過高職教育約1倍;2009年,高職教育招生略高於普通本科。十年間,東、中、西部普通本科招生數提高了1-2倍,而高職教育招生數則提高了5-6倍(見表2)。
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不僅為高等教育提供了更多的入學機會,而且促進了各地區高等教育入學機會的均等,促進了教育公平。1999年,東部地區百名適齡青年中有機會進入普通本科院校學習的不到6人,進入高職院校為3人;10年後,東部地區百名適齡青年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入學機會增加了1.8倍,達16.4人,接受高等職業教育的入學機會增加了5.9倍,達到17.7人。同樣,中部地區每百名適齡青年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入學機會增加了1.45倍,人數從4.9人增加到12人;接受高等職業教育的入學機會則增加更多,達4.2倍,人數從2.7人增加到14.0人。西部地區每百名適齡青年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入學機會增加了1.97倍,人數從3.2人增加到9.6人;接受高等職業教育的入學機會增加的更多,達5.2倍,人數從1.6人增加到10.0人。
高等職業教育從十年前的資源嚴重短缺,到目前與普通本科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為滿足人民群眾對高等教育的需求做出了重要貢獻。尤其是一些人口大省,受益於高等職業教育的大發展,適齡青年接受高等教育的比重大幅度提高。例如,2008年河南省每百名適齡青年中約有14.3人進入高職院校,比1999年的2.7人增加了4.3倍;約有8.7人進入本科院校,比1999年的2.3人增加了2.8倍。山東省每百名適齡青年中約有21.4人進入高職院校,比十年前1.4人增加了14.6倍;大約有14.1人進入本科院校,比十年前5人增加了2.5倍。湖南省約有12.7人進入高職院校,比十年前2.4人增加了4.2倍;大約10.4人進入本科院校,比十年前4人增加了1.6倍。經過高等職業教育十年大發展,各地高等教育招生規模與適齡人口規模之間的差距逐漸縮小,促進了高等教育區域均衡發展②(見圖2)。
4.人力資源儲備和存量均衡:高等職業教育發展為提高從業人員整體素質,促進各地人力資源儲備均衡做出了貢獻。1999-2008年,伴隨著高等教育大發展,我國普通高校為社會培養輸送了近2500萬本專科畢業生,其中,高職院校畢業生1315萬③,高等職業教育為提高我國人力資源儲備存量做出了重大貢獻。而隨著人力資源存量儲備的提高,各地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也得到均衡提昇。
對比1999年和2008年各地從業人員受教育程度④,十年間,受過高等教育的從業人員比例普遍明顯 提高,高職教育畢業生佔了更大比重。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人員中,有18個省份高職教育畢業生比重超過了十年前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從業人員的比重。以浙江省為例,1999年每百名從業人員中,大專以上從業人員只有3人;而2008年僅高職教育畢業的從業人員就達到了5.6人,超過了10年前大專以上從業人員總量;如果再加上本科畢業的從業人員3.1人,浙江省每百名從業人員中本專科畢業生人數達到8.7人,其中高職教育畢業生佔了多數。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高等職業教育發展對促進區域間人力資源均衡具有重要的貢獻。1999年,在全國大專以上從業人員比重最大的3個省份中,平均每百名從業人員中有16.4人接受過高等教育,比大專以上從業人員比重最低的3個省份(平均0.8人)高出20多倍。十年後,在全國本專科從業人員比重最大的3個省份,平均每百名從業人員中約有24.5人是本專科畢業生,其中13人是高職教育畢業生,比最低的3個省份高出7倍多;而本科畢業生11.5人,比最低的3個省份高出18倍。由此可見,高等職業教育在提高各地區人力資源存量的同時,有效地促進了區域之間人力資源的均衡分布。
二、問題:高等職業教育區域均衡尚處於低水平狀態滿足人們的需要並服務於地方經濟社會需求,是高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邏輯起點;實現高等職業教育供給和經濟社會需求之間的“供需均衡”,則是評價高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准。從這個意義上看,前面對高等職業教育區域之間布局均衡、資源均衡和入學機會均衡的相關分析還僅停留在“供給均衡”層面;而且受經費投入不足和師資隊伍能力建設等因素影響,高等職業教育的供給水平和供給質量也有待提高。因此,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當前高等職業教育的區域均衡發展還是低水平的,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經費投入水平普遍較低;二是教師的實踐能力與職業素養還不能適應高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需要;三是不少省份高等職業教育處於低水平供需均衡狀態,或者說受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影響,高等職業教育的供給水平和需求水平相對較低。
1.經費投入的低水平均衡:數據顯示①,高職院校的經費投入一方面與本科相比較為均衡,另一方面其投入水平又明顯低於本科。為便於比較分析,在剔除生均經費支出水平畸高的北京(2008年本科近2.8萬元)和西藏(2008年高職近2.6萬元)後,可以發現各地高職院校的預算內生均教育經費支出水平相對比較均衡。如,在高等教育投入水平相對較高的省份,2008年本科院校的生均預算內經費支出大約在1.8萬元,較低的省份大約在4000元,高低相差3.5倍;高職院校生均預算內經費支出較高的省份大約在8500元左右,較低的省份在2700元左右,高低相差2.2倍。但是,從生均預算內經費支出總體水平看,2008年全國本科生均預算內經費支出平均為8115.64元,高職則為4827.81元,本科是高職的1.68倍,高等職業教育投入明顯不足(見圖3)。
2.師資力量的低水平均衡:按照普通學校教師的傳統評價方式,單從教師的學歷結構、職稱結構和生師比等指標來看,各地高職院校的師資力量是相對比較均衡的。但是在教學實踐中可以看到,目前,高職院校師資隊伍十分年輕,難以適應學生培養、經濟社會發展和高職教育自身改革的需要,並正在成為高職教育進一步改革發展的制約因素。調研數據顯示②:一方面,在當前比較嚴峻的就業形勢下,高職院校畢業生就業率保持在較高水平,反映出高職教育大力推進校企合作、工學結合人纔培養模式改革的成果;另一方面,高職院校畢業生對學校包括課程設置、課程內容、教學方式、課堂師生互動、圖書與教學設施、校風學風在內的總體滿意度仍然偏低(見圖4),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高職教育教學與經濟社會需求之間尚有差距,人纔培養模式改革仍需進一步深化,而師資隊伍建設將成為高職教育進一步改革發展的關鍵環節。
3.供需匹配的低水平均衡:如果說,前面討論的院校布局、資源、經費、師資、質量(學生評價)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高等職業教育供給;那麼各地的供給水 平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對高等職業教育的需求之間是否相適應,值得思考。
通過建立“高等職業教育供需均衡評價模型”(以下簡稱“供需模型”),可以從供需均衡角度對各地高等職業教育發展水平做出更加全面的評價和判斷。這個“供需模型”可以簡單概括為一個價值標准、兩套指標體系、三個評價層面、四種基本狀態。
(1)一個價值標准:能否在相對較高的水平上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實現供需均衡,是評價區域高職教育發展水平的重要標准。所謂較高水平,是指相比全國平均水平而言,當地高等職業教育的供給水平和需求水平都相對比較高。
(2)兩套指標體系:建立“供給強度”和“需求強度”兩套評價指標體系,對各地高職教育供給水平和需求水平進行描述。
所謂“供給強度”,是一個相對指數,是以全國平均水平為基准,對各地高職教育供給狀況的賦值,可以反映某省高職教育供給水平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所處的位置。建立供給強度評價指標體系,從規模、經費、師資、設備、質量等5個方面,選擇高職教育毛入學率、高職教育招生比例、高職教育生均經費、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比重、生師比、雙師型教師比例、生均教學儀器設備值、生均校捨建築面積、學生就業率、學生滿意度評價等10個具體指標,描述和評價各地高職教育的供給水平。以S代表供給強度指數,通過供給強度指數模型,測算出各地高等職業教育供給強度指數。模型如下:
公式:Sj=(Σ Xij/Xi)其中:
i=1、2、3……10,指10個評價高等職業教育供給水平的核心指標;j=1、2、3……31,指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Xij:指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職業教育供給水平評價指標的相關數據;Xi:指10個高等職業教育供給水平評價指標的全國平均數據;Sj:指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職業教育供給強度評價指數。
所謂“需求強度”,也是一個相對指數,是以全國平均水平為基准,對各地高職教育需求狀況的賦值,可以反映某省高職教育需求水平在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所處的位置。建立需求強度評價指標體系,從人口、產業、就業等3個方面,選擇人口規模、年齡結構、城鎮人口比重、人口學歷結構、綜合經濟實力、第一產業發展水平、第二產業發展水平、第三產業發展水平、就業難易度、從業人員學歷結構、商業業態發展水平、信息化水平等12個具體指標,描述和評價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對高職教育的需求水平。以D代表需求強度指數,通過需求強度指數模型,測算出各地高等職業教育需求強度指數。模型如下:
公式:Dj=(Σ Yij/Yi)×10/12其中:
i=1、2、3……12,指12個評價高等職業教育需求水平核心指標;j=1、2、3……31,指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Yij=指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職業教育需求水平評價指標的相關數據;Yi=指12個高等職業教育需求水平評價指標的全國平均數據;Dj=指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職業教育需求強度評價指數。
(3)3個評價層面:在供需分析框架下,從供給、需求、供需均衡3個層面,對各地高職教育的發展水平進行評價。從各地高職教育的供給水平看,供給強度較高並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的省份有13個,分別是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蘇、廣東、山東、黑龍江、湖南、福建、陝西、江西、遼寧;從各地高職教育的需求水平看,需求強度較高並超過全國平均水平的省份有15個,分別是上海、山東、廣東、江蘇、北京、浙江、河南、內蒙古、黑龍江、天津、遼寧、河北、吉林、湖南、湖北;從各地高職教育的供需匹配水平看,可以直觀地劃分為四種基本狀態,即以全國平均水平為參照,把 31個省區市高職教育的發展水平劃分為4種基本類型(見圖5),並以此為基礎做進一步分析。一是供需雙維較高型,指高職教育的供給強度和需求強度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的7個省份,即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山東、廣東,其高職教育的供給和需求都處於相對較高的水平;二是供給單維較高型,指高職教育的供給強度高於全國平均水平,而需求強度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的6個省份,即遼寧、黑龍江、福建、江西、湖南、陝西,其供給水平相對較高,而需求水平相對較低,高職教育發展相對較快;三是需求單維較高型,指高職教育的需求強度指數高於全國平均水平,而供給強度指數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的省份,模型測算結果只有1個省份,可能反映出該省經濟社會對高職的需求相對更加旺盛,相比之下該省還需要加大高職教育發展力度;四是供需雙維較低型,指高職教育的供給強度指數和需求強度指數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的17個省份,即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安徽、湖北、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4.基本結論:我國高職教育發展總體上還處在低水平均衡狀態,但已有部分省份具備了向高水平均衡發展階段突破的條件。在4種基本狀態基礎上進一步分析各地供需水平可以發現,全國大部分省份高職教育的發展處於供需相對比較均衡的狀態,但供給水平和需求水平均較低;部分省份的供需水平相對較高,具備了向高水平供需均衡階段率先發展的初步條件。
首先,從“供需模型”給出的4種基本狀態看,有17個省份的高職教育供需水平處於全國平均水平之下,供給水平和需求水平都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的省份只有7個,這反映出我國高職教育總體上還處於低水平發展階段。
其次,處於低水平發展階段的省份相對比較集中,呈現低水平供需均衡狀態。如果以供需強度指數差值“2”為供需均衡臨界點,有22個省份處於供需均衡狀態,佔全國31個省份的71%;在22個高職教育供需水平相對均衡的省份中,大部分(17個)又處在低水平均衡發展狀態第三,供需相對比較均衡而且處在較高供需發展水平的5個省份中,浙江的供需均衡狀態相對較好,供給強度略大於需求強度;天津和北京的供給強度相對較高,天津更高一些;山東和江蘇的需求強度相對較高,江蘇更高一些。
第四,供需失衡比較顯著的省份有2個,即上海和廣東,都集中在供需高水平區域,而且都是需求強度明顯大於供給強度。反映出上海和廣東高職教育供給強度雖然超過全國平均水平,但是與這兩個省份經濟社會發展對高職教育的需求相比,仍顯不足。以上海為例,其高職教育需求水平位於全國第一,而供給強度位於全國第三,供需間的差距十分突出,迫切需要加大高職教育改革與發展力度。
三、對策:分類指導,實現高水平均衡發展經過十年改革發展,我國高等職業教育已經在一些重要方面表現出區域均衡發展的良好態勢,而總體上仍然處於低水平均衡發展階段。“十二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也是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中央要求必須把區域協調發展擺在突出的位置;但是,就高等職業教育而言,如果安於目前的低水平均衡發展現狀,並且固化和維持這種低水平均衡發展的格局,高職教育改革發展將限於低水平均衡發展“陷阱”。必須看到,一方面,全國大部分省份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還處在低水平供需均衡發展階段;另一方面,也有部分省份處在發展水平相對較高的狀態,其中一些省份供給不足的矛盾比較突出,迫切需要進行分類指導,打破低水平均衡局面,以改革促發展,因勢利導地實現高水平均衡發展。
1.結合區域發展特點,加強分類指導。中央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東部地區要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實現產業昇級轉型和率先發展;中西部地區要有效利用“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和“大力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有利時機,壯大優勢產業、發揮 資源優勢。各地應針對自身的發展階段和發展特點,堅持有地方特色的產業發展之路。例如,廣東實施“騰籠換鳥”(以高技術產業代替勞動密集產業)、“雙轉移”(產業與勞動力轉移)等一系列政策,加快區域經濟發展方式轉型;浙江提出“跳出浙江發展浙江”的戰略思想,推動形成“走出去”和“引進來”的雙向互動格局,並采取“淘汰落後促進騰籠換鳥戰略行動”,優化全省工業結構。為了適應地區發展需要,高等職業教育必須從均衡發展的初級階段轉向高水平供需均衡發展,分類指導,按照各區域的地方特點和發展的階段性任務,鼓勵和扶持這些地區改革探索、率先發展,以此帶動全國高職教育掀起新一輪改革發展浪潮。
從前述“供需模型”測算結果看,我國各地高職教育發展已經表現出不同的發展特點和瓶頸制約,也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各有側重地加以分類指導。例如,對於高職教育屬於供需雙維較高型的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蘇、山東和廣東等省區,要鼓勵積極改革,先行先試;而對於屬於供需雙維較低型的河北、山西等省區,則要以加大投入、全面提昇高職院校辦學水平作為工作重點,加快發展,更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見表3)。
2.引導具備高水平均衡發展條件的地區率先探索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積累經驗。《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提出,到2020年,要形成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其前提是要適應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要求,體現終身教育理念,從而滿足人民群眾接受職業教育的需求,滿足經濟社會對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纔的需要。因此,既要大膽探索,更要穩步推進,謹防出現盲目跟風、盲目攀高、盲目昇格,堅持推進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實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的人纔培養模式,著力培養學生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和就業創業能力,深化改革、加快發展。為此,必須分類指導,分區域、分專業領域進行探索,逐步推進。建議按照有關經濟社會發展對高職教育的需求指標和教育供給指標,鼓勵高等職業教育發展較好的地區率先改革,率先進行校企合作的制度探索,以此作為高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突破口,推動高水平均衡發展。
3.探索建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可行性指數,分地區、分階段,選擇專業推進試點突破。按照區域高職教育的供需特點,即在“供需模型”基礎上,針對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要求,進一步建立“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可行性指數評價模型”(簡稱“可行性指數”),通過15個具體指標,從基礎條件和需求環境兩個角度測算出各地探索現代職教體系的“可行性指數”,建立現代職教體系試點工作的“准入門檻”,並遴選出適合先行先試的省份。
在“可行性指數”評價模型中,首先要求適合探索現代職教體系的試點省份必須要有一個較好的發展基礎,包括3個方面:一是義務教育完成情況較好,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高;二是中職教育發展較好,普職比和生均經費指標要好;三是高職教育發展較好,高職招生佔適齡人口比重和高職生均經費要高。其次,還要求有一個較好的需求環境,包括5個方面:一是人口情況,包括人口數量和城鎮化水平,這關系到現代職教體系的發展規模和發展空間;二是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包括消費水平和人均GDP水平;三是產業發展水平,主要看工業發展水平和商業業態的發展水平;四是就業狀況,要看工資水平和就業人口比重;五是社會文化環境,用“每十萬人口高等學校平均在校生數”和“每萬人互聯網上網人數”
反映當地人均的受教育程度、信息化程度和年輕人群數量,可以從一個側面評價現代職教體系的發展空間。
從“可行性指數”本身的操作性和可行性看,相關評價指標都可以從公開信息中獲得,具有較好的公平性。通過對各地指數的測算和排序,並參照全國平均水平,即可合理劃定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試點項目的候選省份。
以F代表“可行性指數”,其評價模型為:
公式:Fj=(ΣXij/Xi)×100/15 其中:
i=1、2、3……15,指15個評價各地探索現代職教體系可行性的核心指標;j=1、2、3……31,指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Xij=指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探索現代職教體系可行性評價指標的相關數據;Xi=指15個現代職教體系建設可行性指標的全國平均值數據;Fj=指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探索現代職教體系可行性指數。
經測算,全國各省區“可行性指數”的平均值為150分,考慮到現階段試點工作必須穩步推進,以防出現盲目攀高和昇格現象,因此,遴選省份的相關條件應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建議將“可行性指數”170分作為遴選試點項目省份的“准入門檻”,由此選出建立現代職教體系基礎條件和需求環境較好的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廣東、江蘇等6個省份作為第一批試點。
按照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高職教育供需狀況,確定探索現代職教體系建設改革試點的省份名單後,選擇合適的試點專業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比較可行的辦法是,由試點省份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導向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確定試點專業及其試點院校推薦名單,指導試點院校研究擬定“中高職貫通”和“4年制高職”等項目建設方案,經主管部門確定後試點。試點地區選擇專業試點的標准,一般應該具有地區和產業發展強烈需求,適應“走出去”發展戰略,具有高技術、高技能水平等方面的要求。如,在長三角地區探索4年制的高職教育可選擇與高速鐵路相關的專業,因為這裡是中國高速鐵路最發達的地區之一,具有滬寧高鐵、滬杭高鐵及正在施工的京滬高鐵等,這裡開行的動車組佔全國50%左右,還有動車組檢修基地、專線基礎設施維修基地等對高素質、高技能人纔的強烈要求。隨著我國高鐵技術的走出國門,需要培養一批具有更高學歷的高鐵營運和維修專業的高技能人纔,迫切需要提高人纔培養的水平和層次。
因此,選擇專業推進試點也是分階段推進的一個重要步驟。
4.優化中央財政重點支持職業教育項目的布局結構,推動高職教育在服務區域和服務產業中均衡發展。未來幾年,中央財政重點支持職業教育項目建設實施時,要優化布局、扶持特色,向尚未獲得國家重點立項支持的地區、院校和經濟欠發達地區傾斜,重點支持優勢專業、特色專業、緊缺專業、農林水地礦油等符合產業政策和區域經濟發展方向的專業建設,尤其要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節能環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技能人纔的相關專業,促進高等職業教育在服務區域和服務產業上的均衡發展,更好地帶動高職教育的高水平均衡發展。
5.重點突破,帶動高等職業教育整體提昇。不同地區高職教育發展由低水平均衡走向高水平均衡,是我國高職教育改革發展的重要戰略選擇。為此,推動各類高職院校特色發展也是今後一個階段高職教育均衡發展的一個重要舉措。按照國家《教育規劃綱要》
關於“建成一批國際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高等學校”的要求,建議各地打造若乾所具有一定國際影響的高等職業學院。為了帶動高職教育的整體提昇,這些學院可能是正在建設的國家示范(骨乾)高職院校,也可能是非示范的優秀高職院校。但是,這些學院必須要有明顯的特點和特色。如,這些學院能夠以強勢發展的產業為依托,能夠以特色專業建設為切入點,辦學和育人能夠以知名企業為戰略伙伴,能夠以編制或者掌握高水平的職業資格等標准為抓手,能夠以高水平技術服務為關鍵,能夠以強化國際化水平為重點,能夠以名師、高水平雙師為靈魂,等等。總之,要以高質量教學和高水平就業作為高職院校特色發展的根本要求。同時,要進一步發揮示范(骨乾)院校、地市級高職教育綜合改革試點、示范性職業教育集團學校、校企合作示范基地等在高職教育改革發展中的引領輻射作用,通過體制機制創新、人纔培養模式改革等方面的率先突破,帶動全國高職院校整體水平的提昇和服務能力的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