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援引澳新聞有限公司網站報道,澳大利亞員工如今紛紛提出投訴,稱受到容貌歧視。員工們感到被歧視的原因是,僱主在面試過程中更注重求職者的外表是否亮麗,而非腦子是否聰明。
悉尼大大學(University of Sydney)8日公布的一份報告表示,根據外貌來錄用或晉昇員工,即“外貌主義”已連同種族主義及性別主義被一並納入職場歧視的范疇。
據報道,澳大利亞維州平等機會委員會(Victorian Equal Opportunity Commission)近日收到了數十宗投訴個案。投訴者因體重、紋身、發型甚至體味而受到歧視。
在過去5年中,96名投訴者稱受到外貌歧視,例如“長得丑”或擁有金發。另有107名投訴者自稱因肥胖而受歧視,10名投訴者則因為體重過輕,還有17名投訴者因身高而被他人歧視。
來自悉尼大學的商學院[微博]教授荷爾(Richard Hall)表示,在酒店服務業及零售業,員工的外貌確實比工作表現重要。“精品酒店和部分零售商店不僅注重店內的設施,還十分重視員工的個人風格。個性及外貌的重要程度遠高於工作經驗及學歷。”
澳大利亞零售業協會(Australian Retailers Association)執行董事齊默曼(Russell Zimmerman)表示,店主希望自己的員工能符合商店的形象。他還風趣地表示:“我想Just Jeans或Jeans West就不願意聘用我85歲的老母親,除非她穿得很標新立異。”
齊默曼也建議僱主在面試過程中明確說出公司的著裝要求。對此,澳大利亞媒體給出了一些面試時的參考建議:不要紋身、穿孔、穿暴露或骯髒的衣服,注意整理發型。(實習編輯:黃珊審核:譚利婭)免責聲明版權作品,未經環球網Huanqiu.com書面授權,嚴禁轉載,違者將被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