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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學應該是教育應有之物”——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高峽談游學
“游學在我國還沒有正式納入學校教育,目前只是在一些地方試點。”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高峽近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呼吁,游學應該是教育應有之物,是素質教育的一部分,應盡早納入教育大綱。
據悉,日本從戰後就有修學旅行活動,後來發展得很普遍,寫入了國民教育大綱,納入了學校教育法,大綱上有規定,包括特殊學校在內的所有學校必須開展。目的是要讓日本的中小學生體驗集體生活,培養集體意識和團隊意識,增強對環境、自然、歷史和周邊社會的理解和認識。
“韓國、臺灣、香港的情況和日本差不多。日本的修學旅行一定要在外住宿,全體學生都要參加,費用不高,貧困家庭的學生由學校提供補助,實際上是從教育經費出。”這位從事游學課題研究的專家指出,“和國內最大不同點,就是每年日本的學校都有修學計劃,多少學生、什麼時間、什麼路線,然後由學校老師帶隊出去,校長往往是第一責任人。”
日本修學旅行很普遍,而在國內,游學剛剛興起。高峽說,國內主要是家庭經濟很好或者是部分學習優異的學生參加,由於缺少頂層設計、學校缺少資源,許多學校不得不委托旅行社,被旅行社牽著鼻子走。
“現在的孩子多是獨生子女,比較自我。”高峽建議,游學是培養集體意識的一種好方式,應該作為一種公共教育產品向大家提供,寓教於樂,寓教於游。教育部門應將游學納入課程,進行頂層設計,提出規范性要求。“今後,修學旅行可能像語文課一樣成為每個學校的課程。”
“當然,中國的國情是各地發展不均衡,因此,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游學活動。”高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