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教育部獲悉,教育部印發《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准》,要求教師不得布置超越學生能力的作業,不得以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學生。
據了解,《管理標准》適用於全國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包括保障學生平等權益、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引領教師專業進步等6大管理職責、22項管理任務、88條具體內容。
《管理標准》要求確保學生每天鍛煉1小時,開足並上好體育課,開展大課間體育活動,使每個學生掌握至少兩項體育運動技能,養成體育鍛煉習慣。提高學生藝術素養,按照國家要求開齊開足音樂、美術課,開設書法課。利用當地教育資源,開發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藝術教育選修課程,培養學生藝術愛好,讓每個學生至少學習掌握一項藝術特長。
《管理標准》提出,各校要引領教師專業進步,加強教師管理和職業道德建設。要求教師尊重學生人格,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收受學生或家長禮品,不從事有償補課。
《管理標准》要求建設適合學生發展的課程,不拔高教學要求,不加快教學進度。實施以學生發展為本的教學,避免布置重復機械的練習,可根據學生掌握情況布置分層作業。不得布置超越學生能力的作業,不得以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學生。建立促進學生發展的評價體系,控制考試次數,考試成績不進行公開排名,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准。
《管理標准》提出,各校要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應對不法分子入侵、自然災害和公共衛生事件,落實防治校園欺凌和暴力的有關要求。設立衛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備專兼職衛生技術人員,落實日常衛生保健制度。
江西省南昌市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謝為民認為,《管理標准》是富有張力的發展性體系,88條要求中一些是底線要求,一些是達標要求,一些是引領要求,在落實時不能『一刀切』,應該在統一要求的基礎上,注重『分類指導、分層要求、分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