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態環境局今日發布“2019年1月天津市及各區環境空氣質量狀況”,根據2019年1月份監測結果,各區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排名由好到差依次為:寶坻、武清、靜海、南開、西青、紅橋、濱海新區、和平、薊州、河東、東麗、北辰、河西、寧河、津南和河北。2019年開年,寶坻武清靜海三區先拔頭籌。
1月天津市及各區環境空氣質量狀況
一環境空氣質量總體狀況
2019年1月,我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6.77,同比上昇29.9%;達標天數19天,同比減少4天;達標比例為61.3%,同比下降12.9個百分點;重污染天數4天,同比增加4天。PM2.5、PM10、SO2、NO2、CO和O3濃度均同比上昇,昇幅分別為52.8%、28.6%、11.8%、21.6%、18.2%和3.2%。
PM2.5、PM10和NO2月均濃度超過國家標准值。其中,PM2.5月均濃度81µg/m3,超標1.31倍;PM10月均濃度108µg/m3,超標0.54倍;NO2月均濃度62µg/m3,超標0.55倍。SO2月均濃度、CO 24小時平均濃度第95百分位數和O3日最大8小時平均濃度第90百分位數均達標。
二各區空氣質量狀況
2019年1月,各區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5.74?7.13之間,按照綜合指數和綜合指數改善率各佔50%權重進行排名,排名較好的區為寶坻區、武清區和靜海區,較差的區為河北區、津南區和寧河區。
注:1、排名按照各區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和綜合指數改善率各佔50%權重統計;2、綜合指數越小,表明空氣質量越好;3、綜合指數改善率負數表示同比改善,正數表示同比惡化;4、CO濃度單位為mg/m3,其餘均為µg/m3。
1月份空氣質量排名及經濟獎懲情況
一空氣質量排名
按照《〈天津市清新空氣行動考核和責任追究辦法(試行)〉補充辦法》,根據監測結果,2019年1月份,各區空氣質量綜合排名由好到差依次為:寶坻、武清、靜海、南開、西青、紅橋、濱海新區、和平、薊州、河東、東麗、北辰、河西、寧河、津南和河北。
二經濟獎懲情況
對照1月份空氣質量綜合排名結果,對以下各區給予財政獎補,額度依次為:寶坻區140萬元、武清區120萬元、靜海區100萬元、南開區80萬元、西青區60萬元、紅橋區40萬元、濱海新區20萬元。
對以下各區實施扣減財力,額度依次為:河北區140萬元、津南區120萬元、寧河區100萬元、河西區80萬元、北辰區60萬元、東麗區40萬元、河東區20萬元(詳見附表)。
按照有關規定,和平區和薊州區不予獎懲。
附表
注:獎懲結果一欄,正值為財政獎補額度,負值為扣減財力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