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正式實施了,其中涉及家長的內容你了解多少呢?
首先在《疫苗管理法》第六條中明確規定:居住在中國境內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種免疫規劃疫苗的權利,履行接種免疫規劃疫苗的義務。
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適齡兒童按時接種免疫規劃疫苗。
第四十五條 規定的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應當如實提供受種者的健康狀況和接種禁忌等情況。
第四十七條 中還規定了:在兒童出生後一個月內,其監護人應當到兒童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接種單位或者出生醫院為其辦理預防接種證。監護人應當妥善保管預防接種證。
第九十二條 監護人未依法保證適齡兒童按時接種免疫規劃疫苗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第九十三條 編造、散布虛假疫苗安全信息,或者在接種單位尋釁滋事,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