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學嘉華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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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方網 作者: 編輯:王楠 2022-06-06 21:25:36

 

  北京工商大學嘉華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文件相關規定,結合北京工商大學嘉華學院本科招生的具體情況,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錄取原則,選拔優秀人纔。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於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單位、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北京工商大學嘉華學院   國標碼:13630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學費:69800元/年

  第五條學校是由教育部2004年批准設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位於北京市城市副中心,京津冀一體化核心區。學校現有在校生 4000餘人,設有 32個本科專業,涵蓋經、管、藝、文、理、工 6個學科門類,形成了以經濟學、管理學為主,藝術學為翼,信息技術為支橕的學科專業體系。學校擁有國際一流商學院標准的教學環境和教學設施。學校始終堅持國際化、個性化、高端化的辦學定位,堅持融入國際、融入行業的人纔培養理念,堅持以特色求發展、以質量求生存的宗旨,致力於培養有國際視野、現代商業精神、有創新意識和創業能力的高素質人纔。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招生辦公室等組建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分省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錄取等事宜。

  第七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紀檢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和檢查。

  第四章 招生專業

  第八條 2021年學校金融學、金融科技、數字經濟、會計學、財務管理、金融工程、大數據管理與應用、國際商務、審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藝術與科技、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影、表演等17個專業招生。

  第九條所有專業均設國內方向及“2+2+1/3+1+1”等多種模式本碩分段式聯合培養方向(畢業後可獲得國內學士學位及申請合作院校碩士學位)。學校收取4年學費,每年一交;出國留學期間需單獨繳納國外院校費用。

  第十條選科要求我校招生專業除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及大數據管理與應用3個專業需要選科物理,其它招生專業均不設選科限制,所有選科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一條 我校開設的藝術類專業有: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影、藝術與科技、表演等7個專業。考生入學可選擇輔修我校金融學、金融工程金融科技、會計學、財務管理、國際商務、審計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大數據管理與應用等商科及工科類相關專業,完成輔修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及學分,成績合格,審核通過後可認定獲得輔修專業證書

  第十二條 學生入學後均有一次轉專業的機會,對學生轉專業不附加限制條件。(學生入學後均有二次選擇就讀專業機會,學校允許學生在入學初或第一學年結束後申請專業調整,按照學校轉專業程序,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可以重新選擇專業。)

  第五章 招生計劃

  第十 依據教育部統一下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招生委員會制定學校的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六章 錄取要求及規則

  第十 學校對考生身體狀況的要求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為依據。新生入學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發現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 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的有關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後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專業安排。

  第十 具體錄取辦法如下:

  1.學校嚴格按照各省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辦法執行。

  2.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確定調檔比例,原則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按照進檔考生的高考總分進行錄取。

  3.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藝術類本科專業在各地的藝術類本科批次錄取。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後,按照藝術類專業成績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高者。

  2)對於取得我校相關藝術類專業校考合格證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當地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後,按照藝術專業校考成績(不分文理)擇優錄取;對於部分未組織校考的專業,在各省區錄取時按照省級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擇優錄取。

  3)對於使用我校校考成績進行錄取的藝術類專業,優先錄取具有本校校考合格成績的考生;計劃未完成時,認可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專業的校考合格成績,此時按照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4)往屆生的錄取和應屆生一視同仁,並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有關規定,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為保障學生權益,高招錄取期間,學校招生辦公室將與考生進行電話聯系,通知錄取注意事項、確認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等。北京、天津、河北地區考生錄取後不統一郵寄通知書,學校招生辦公室通過電話與短信通知、學校網站公示等方式,通知考生及家長到學校辦理領取通知書、交費、注冊手續。京外其它地區錄取通知書發放、交費及注冊等手續參考各省市政策執行,京外其它地區考生及家長也可以在錄取期間通過銀行轉賬、到校現場交費等方式交納學費,快速辦理入學注冊手續。

  第十 “精英計劃”。為滿足學生高層次個性化學習需求,學校特別推出 “精英計劃”,根據學生特點,配備一對一導師,為每位同學量身定制專屬成長方案;提供多元化雅思教學;制定GPA提昇計劃;配備專屬的優質資源;實現綜合素質和資格背景提昇;全程跟蹤海外學習及生活旨在為學生提供更多個性化的指導與幫助,100%保證學生實現海外昇碩。

  第七章

  第十 2021年錄取考生全部住宿,住宿費標准為四人間每生每學年8000元。宿捨均為精裝修學生公寓,宿捨有專門的管理人員及保潔人員,配有獨立衛生間,無線網絡覆蓋,配有空調,熱水器等。學校學生實行網上自主選擇宿捨,學生在通過網上查詢、注冊、選宿捨流程後,將享受“VIP一站式報到服務”。錄取期間考生必須保持通訊暢通,建議報考學校考生主動聯系學校招生老師(關注學校本科招生網查詢招生老師聯系方式),溝通相關事宜。

  二十 學校的有關招生政策及錄取結果等將及時在招生官網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詢或電話諮詢招生辦公室。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 北京工商大學嘉華學院招生諮詢聯系方式如下:

  電話:010-69597736;69597746傳真:010-69597784

  地址:北京市通州區宋莊南路甲1號 郵編:101118

  招生網址:http://zs.canvard.net.cn/

  學校微信平臺:jhxy010     

  官方微博:@北京工商大學嘉華學院     

  第二十 本章程由北京工商大學嘉華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北京工商大學嘉華學院

  202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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