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為切實維護校園安全,銀川市近日決定把學生違反交通法規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核中,督促學生養成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
自6月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執勤民警將如實登記在校學生違反交通法規行為,並交上級主管部門和其所在學校,由上級主管部門統一匯總,每月向轄區綜治、教育部門和各學校進行通報。各級綜治委(辦)把學生違反交通法規行為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核,教育部門把學生違反交通法規行為列入對各級各類學校考核的主要指標。有關部門每年必須組織兩次以上對轄區內的學校及周邊治安秩序的排查整治活動,市綜治辦會同有關部門每半年對各地區維護校園安全工作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年終考核對因工作不深入而發生問題的給予黃牌警告或限期整改,對造成嚴重後果的學校、有關部門及所在地區將實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並按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同時,各級公安機關通過送法入校、法制副校長講法、交通知識競賽等活動,提高學生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每年聯合學校開展1至2次的交通避險、交通救護等知識講座或演練。(記者楊超宗時風)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