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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助學貸款無需辦理擔保和抵押,但在甘肅,這一幫助困難大學生完成學業的國家資助政策在執行中卻變了味,許多2008屆畢業生因為獲得了這項貸款,畢業前尚未提前還清,於是學校配合銀行將大學生的畢業證、學位證扣留,作為國家助學貸款的抵押。
扣留大學生『雙證』,不是個別現象西北師范大學2008屆畢業生孫健就是其中一例。幾天前,他在學校辦理了畢業手續,卻沒有領到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原因是他在上大學期間申請並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在畢業前沒有提前還清。
『沒有國家助學貸款,我是沒法順利完成學業,這項國家資助政策,對我這樣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來說非常重要,工作後我一定會如期還款。』孫健說。
孫健家在甘肅省會寧縣,當地土地貧瘠,十年九旱,這裡的孩子考上大學後,大多無力承擔高昂的學習費用,國家助學貸款為他們雪中送炭,如解燃眉之急。
根據孫健與建行蘭州安寧支行簽訂的合同,他在大學期間共獲得了12000元的貸款。這一筆錢相當於當地一個農民家庭四五年的收入。讓他沒有想到的是,這一貸款在幫助他解決上學困難的同時,也因為畢業時沒有提前還清而沒有領到畢業證和學位證,學校將『雙證』抵押給了銀行。
與孫健一樣,蘭州交通大學2008屆畢業生董艷也被學校和銀行扣留了『雙證』。剛找到工作的她,為此十分頭痛,用人單位在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時,專門注明:『由於本人未拿到大學本科學歷、學位證明原件,由此造成的後果,由其本人承擔,用人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據調查,在孫健和董艷的同學中,凡是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並且在畢業前沒有提前還清的畢業生,『雙證』都被扣留,作為貸款抵押。
談及扣留畢業生『雙證』的問題,西北師范大學、蘭州交通大學學生處有關負責人閃爍其詞,分別以『離校手續還在辦理中』或『數字正在變化』為由,不肯說出真相。
記者從建行蘭州電力支行一份關於國家助學貸款回收工作的專題報告中看到,該行今年已經抵押了1615名畢業生的『雙證』,其中216名畢業生因提前還清了貸款,返還了『雙證』。
記者從甘肅省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了解到,在甘肅高校中,因學生畢業前未提前還清國家助學貸款,『雙證』被暫扣的學校不止西北師范大學和蘭州交通大學,他們還接到蘭州理工大學、甘肅政法學院等高校畢業生的投訴。
商業銀行表示,這是無奈之舉教育部2007年明確表示,高校無權以畢業證抵押未還清的助學貸款,這一做法,不符合國家助學貸款政策,也不合理。但甘肅高校和銀行迄今我行我素,且稱此舉是為學生『著想』。
蘭州交通大學學生處處長李愛春說:『學校本可以撒手不管,這樣做,一方面是想通過一個便捷的方式,提醒貸款學生畢業後按期還款,另一方面,學校想把國家助學貸款這件工作繼續往下推,盡可能打消銀行的顧慮,因為後面還有學生要貸款。』
於是,蘭州交通大學在接到建設銀行蘭州電力支行委托書後,將『曾申請並已簽約且暫未還清國家助學貸款學生的畢業證、學位證統一暫扣』,『轉交銀行保管』,由『銀行負責所有暫扣證件的完整和安全』。
為減少暫扣『雙證』給貸款學生就業造成的影響,西北師范大學還與經辦銀行出具了一個證明:『由於該同學的國家助學貸款尚未還清,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暫時抵押於中國建設銀行蘭州安寧支行。』
盡管有兩家的聯合證明,西北師范大學學生處副處長劉美萍還是認為:『學校也不願意做這件事情,只是協助性工作,主體是銀行的行為。』
對於暫扣大學生『雙證』一事,建行蘭州電力支行副行長李宏說:『扣證只是手段,目的是督促學生畢業後主動聯系,主動還款。』他還強調,以『雙證』作抵押,不會影響到大學生就業,銀行給大學生出具了『雙證』復印件。
建行方面表示,在目前個人征信制度不完善的情況下,這是一種無奈之舉。為了說明貸款學生誠信問題,建行蘭州電力支行人個銀行業務經營部副主任袁瑾提供了一系列貸款學生違約的證據,諸如不按期還息、不按期還本、不主動向銀行提供變更的聯系方式等。
袁瑾介紹說,該行的國家助學貸款不良率已經呈遞增態勢,2007年的不良率為4.28%,2008年已經增長到13.12%,作為商業銀行,必須控制貸款風險,確保資產質量。
誠信建設:有你也有我按照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政策和貸款合同規定,借款學生畢業後次月1日開始計付利息,離校後一到兩年開始還本,全部本息6年內還清。也就是說,在大學生畢業時,還款期限還遠遠未到,他們本身不存在違約行為。另一方面,在貸款合同條款中,也沒有抵押『雙證』的規定。
孫健、董艷等貸款學生據此認為,學校和銀行的做法明顯侵犯了他們的權益。作為一名學生,不管是否貸款,按照學校要求,在大學期間,合格修完學業,達到了畢業要求,而且在離校前不欠學校任何費用,學校應當無條件頒發畢業證和學位證。
記者從甘肅省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了解到,在甘肅省屬高校,還有一個比扣留大學生『雙證』更為嚴峻的問題:從2007年6月至2008年6月,與甘肅省屬高校合作的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新政策下新發放國家助學貸款全部為零,新政策下繼續發放國家助學貸款也全部為零。
這意味著在甘肅省屬高校,一些貧困大學生在長達一年的時間裡無法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手續;一些已經辦理了國家助學貸款手續的大學生,也因銀行方面的問題無法取得貸款。
針對國家助學貸款目前在運行中遇到的難題,建行蘭州電力支行副行長李宏認為,最關鍵的問題是要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特別是在完善個人征信系統的同時,要加大宣傳力度,讓貸款學生充分了解,不遵守合同按期還款對個人今後長期的信譽都會帶來嚴重影響。
甘肅省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主任周亞夫認為,除了部分學生沒有按期還款影響整個國家助學貸款的發放和運行外,經辦銀行方面怕擔風險、積極性不高也是重要原因。如果將國家助學貸款業務從個人信貸業務中分離出來,專門管理和考核,可能有利於這一業務的推進。
蘭州部分高校學生處負責人認為,不是貸款學生不講誠信,而是畢業後還款時間太緊,離校後次月就要逐月還息,在目前的大學生就業情況下,這一政策有必要進一步放寬。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王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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