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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生我養我是應該的,現在我走到這一步,是他們以前把我慣壞了。』年僅25歲的陳小東因詐騙罪入獄,當問其如何面對父母時,他冷冷地說了這麼一句話,令在場的人無不驚訝。
陳小東這番話是不負責任的表現,卻也有一定淵源。『許多上世紀80年代前後出生的獨生子女,從小被全家視為掌上明珠,由於父母無原則的溺愛,這些孩子走入社會後往往表現出好逸惡勞、毫無責任感等性格特征,對自己的放縱和侵犯他人利益不以為然,最終走上犯罪道路。』北京市崇文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孫玉明說。
崇文區檢察院公訴二處2005年以來審理的經濟類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30歲以下的佔總案件數的28%,而這一比率在2002、2003年只有18%。在這些案件中,詐騙類犯罪高達81%。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使他們誤入歧途呢?
無原則的愛,送子走上犯罪路陳小東出生在北京一個普通的工薪家庭,雖然家裡並不富裕,但只要陳小冬想要的,父母都會盡力滿足。他們節衣縮食,卻給兒子買最好的東西。陳小冬回憶,他五六歲時看中了商場櫥窗裡的一件玩具,母親說家裡類似的玩具太多了不給買,他哭鬧著不依,對母親又打又踢,還扯下了母親的一縷頭發,直到最終如願。
中專畢業後,陳小冬有了自己的工作,但父母依然每月給陳500元至1000元零花錢。陳小冬的母親患癌癥多年,他卻連母親患什麼癌都不知道。他從小嬌生慣養,工作以後不願擠公共汽車,就要求父母掏空所有積蓄為自己買車,卻從未想過母親的病需要大量的醫藥費。陳的父母先為愛車的兒子買了摩托車,後又貸款買了兩輛汽車,但這樣的付出並沒有換來兒子的回報與關愛。陳小冬認為這一切都是應該的,『可能是我長期以來想要的東西都太容易得到了吧,所以對這些都沒感覺要珍惜』。
陳小冬沈溺於享樂中,經常和朋友下館子上洗浴中心,還迷上了賭博。一直省吃儉用的父母再也無力滿足陳小冬奢侈的生活,他就想出了一個快速賺錢的方法子——租車抵押。他從網上找到准備將車出租的個人,與他們聯系,稱自己准備開旅游公司需要用車。待汽車租到手後,他便迅速將車抵押給違法押車行,拿得幾萬元抵押款後便逃之夭夭。陳小冬用這樣的手段,短短4個月內騙得20輛汽車,涉案金額高達171萬餘元。
在提訊陳小冬時,檢察官發現,他其實是個單純的大男孩,做事不考慮後果,也不為長遠著想。對無辜的被害人,陳小冬沒有絲毫愧疚,認為他們『活該,誰讓他們貪小便宜的』;對為自己操勞一生而心力交瘁的父母,陳小冬也沒有關心和慚愧,只有埋怨;對自己的未來,他也顯得很無所謂:『大不了在裡面待十幾年,怎麼著不是活啊,出來不纔30多歲嗎……』
單親家庭用物質彌補殘缺的愛,造就孩子虛榮心吳菁是一個剛20歲出頭的女孩,正值妙齡,卻要在監獄中度過青春時光。她因詐騙罪被判刑5年。
吳菁於1984年出生在天津塘沽區,父親靠做生意使家裡成為最早的萬元戶。然而天有不測風雲,2000年父親因車禍去世,吳菁的生活發生了巨大改變。為了補償女兒,吳菁的母親在生活上盡量滿足她,不讓她受任何委屈。16歲那年,吳菁結識了與她同齡的男孩陳傑,很快墜入愛河。母親對她愛的方式,使她認為感情也是以物質為基礎的,她把父親的10萬元死亡賠償金大部分用在陳傑身上,最終卻未能換來真情。
初戀失敗對吳菁的打擊很大,後來她走馬燈似地換過好幾個男朋友,都以一種報復心理拼命花對方的錢,結果都告吹了。
2005年年初,吳菁只身到北京打工,但由於吃不了苦,大多靠家裡寄的錢生活。母親催她找個男朋友,吳菁就在一家征婚網上輸入自己的信息,把自己包裝成北京某名牌大學的學生,並由此認識了比自己大十多歲的石凱。網聊一個月後,吳菁與石凱閃電結婚。
一起生活後,吳菁很快暴露出種種問題。石凱開始看不起她,虛榮的吳菁謊稱自己在北京有一套房子,石凱讓她把房子賣了,並在網上發布了售房信息。就為了這個謊言,吳菁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淵。
2007年8月,吳菁在北京租了一套房,將其低價出售給剛畢業的大學生張華。在拿到張華10萬元定金後,吳菁很快將其揮霍一空。2007年9月29日,就在吳菁被捕的那天,石凱與她簽訂了離婚協議。
檢察官提醒父母:要培養孩子的責任感『早年家境優越和父母的百般寵愛,養成了吳菁愛慕虛榮的個性,父親的去世給她生活上帶來巨大落差,母親只注意在物質上滿足她,卻沒有培養她自強自立,最終導致吳菁走上迷途。』孫玉明說,現在社會上有很多像吳菁這樣的年輕人,貪慕虛榮,自身或家庭條件不足使他們在內心深處產生極度的自卑。為了掩蓋這種缺陷,他們會通過做一些別人做不到的事情令人刮目相看,獲取暫時的心理滿足,卻往往因此走上犯罪道路。
孫玉明告訴記者,有一個跟吳菁同齡的女孩,看到同伴常穿名牌、戴金銀首飾,心生嫉妒。一天同伴說了句『你身材那麼差,買了也穿不上啊』,她一氣之下偷走同伴價值40多萬元的衣服和首飾,結果自己鋃鐺入獄。
孫玉明認為,這些『80後』青年犯罪的最大特點,就是責任感的缺失。由於『80後』多為獨生子女,父母備加疼愛可以理解,但個別父母只是一味給予,而忽略了培養孩子的責任感,造成孩子虛榮心強、以自我為中心、不計後果等現象,一些比較極端的就發展成犯罪。
孫玉明提醒家長們,要學會讓孩子承擔責任,適當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務,學會關心、體貼親人,逐漸培養他們的社會責任感,這樣纔能讓孩子擁有健全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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