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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測試基礎醫學綜合、專業科目和公共科目三部分。
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內容、考試形式以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布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醫學綜合筆試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方案及內容見表1、2.
表1.醫學綜合筆試執業醫師考試方案
基礎科目25% |
臨床:生理學、生物化學、病理學、藥理學、醫學微生物學、醫學免疫學 |
專業科目70% |
臨床:內科學(含傳染病學)、外科學、婦產科學、兒科學、神經病學、精神病學、 |
公共科目5% |
衛生法規、衛生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 |
表2. 醫學綜合筆試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方案及內容
基礎科目20% |
臨床:生理學、生物化學、病理學、藥理學 |
專業科目75% |
臨床:內科學、外科學、婦產科學、兒科學 |
公共科目5% |
衛生法規、預防醫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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