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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我校共擬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含工商管理碩士、法律碩士、軟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3000名左右,其中推薦免試研究生800名左右。
一、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在研究生入學前取得本科畢業證書);
⑵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必須在報名時已取得本科畢業證書);
⑶ 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注:僅限於同意招收同等學力考生的專業,詳見2009碩士生招生目錄『備注』欄);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為同等學力考生:
①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或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
② 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後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的9月1日),且已修完本科階段全部必修課程,並能提供由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必修課程學習證明及成績單。
3. 凡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須持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明;
4.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乾人纔計劃的考生,必須在網上報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教處同意,並及時將加蓋公章的《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乾人纔計劃碩士研究生資格確認表》寄送至東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5.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應為非法律專業畢業的本科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
6.報考工商管理碩士(MBA)的考生必須具有大學本科畢業後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經驗,或具有大專畢業後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經驗,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學歷後兩年以上(含兩年)工作經驗;MBA考生一律按委托培養類別報考,畢業後回原單位工作。
7.本科階段是國防生的考生無論是推免生或統考生必須在網上報名前征得所屬選培辦的同意,並在『現役軍人碼』欄中確認『國防生』身份。根據教育部、總政治部文件規定,國防生錄取後必須保留1-2年學籍後方可入學。對故意隱瞞『國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經查實後將不予錄取。
8.現役軍人考生,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
9.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准;
10.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69年9月1日後出生),報考委托培養的考生年齡不限;
11.東南大學在職人員報考,須按校人字[2008]23號文件『關於專任教師在職攻讀博(碩)士學位補充規定的通知』執行。
二、報名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職考生應事先征得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同意,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和錄取問題所引起的一切糾紛,與招生單位無關。
2.考生報名時必須准確填寫報考類別,一經確認,不得隨意更改:
⑴委培——人事關系不離開工作單位、畢業後仍回原單位的在職人員,包括國防生(不調人事檔案;不參加獎助學金的評定;須按要求交納培養費8000元/年;須與我校簽訂在職碩士培養協議。)
⑵定向——專指強軍計劃和少數民族骨乾計劃(不調人事檔案;畢業後回原定向單位或定向地區;不參加獎助學金的評定,也不須交納培養費;須與我校簽訂相關的培養協議。)
⑶非定向、自籌——除委培和定向以外的其他人員(須調人事檔案;畢業後『雙向選擇』就業;可以參加獎助學金的評定。)
3.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在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http://yz.chsi.com.cn/),報名時間和現場確認時間按教育部統一規定。
4.報考建築學院美術學和經濟管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MBA)的考生必須在東南大學報考點報名和考試,其他類考生應在當地省級招辦指定的地點報名和考試。
5.考生須正確選考外國語語種及其他考試科目(以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內容為准),否則由我校指定。
三、考試
1.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2.初試時間按教育部統一規定進行,初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其中政治、英語、日語、俄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西醫綜合、教育學基礎綜合、心理學基礎綜合、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MBA聯考、法律碩士聯考的試題由教育部統一命題;外語專業的第二外語和所有專業的業務課由我校自行命題。
3.初試成績滿足我校復試要求的考生自願參加復試。我校復試為差額復試,復試統一安排在東南大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復試內容包括外國語聽力、口語、專業知識和綜合素質測試。復試方式將采取面試、筆試及實際操作等。專業知識筆試覆蓋范圍參見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備注欄。
4.以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初試成績達到復試分數線後,還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報考專業本科階段主乾課程的加試,其中筆試科目不少於兩門,加試科目及要求請直接與報考的院(系、所)聯系。
5.『建築設計基礎』、『設計表現』等科目及復試階段的快題考試,考生應自備考試工具(包括圖板、 文具和一號圖紙若乾張)。
6.資格審查和體檢均安排在復試階段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資格審查時如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復試資格並不得進行調劑。
四、錄取
各招生院(系、所)根據《東南大學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和本單位復試錄取細則,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同時評定出擬錄取考生的獎助學金等級。
擬錄取為委托培養的碩士生以及強軍計劃和少數民族骨乾計劃考生須在錄取前簽訂相關協議書;所有擬錄取碩士生須政審合格後發給錄取通知書。
錄取考生於2009年秋季入學。
五、其他說明
1.我校進行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實行新的研究生獎助學金資助體系,大幅度提高資助強度,擴大資助范圍,並實行資助動態管理。碩士研究生獎助學金分為一等(16000元/年)、二等(12000元/年)、三等(8000元/年)和四等(4000元/年),覆蓋面達90%(定向生和委培生除外)。
注:工商管理碩士、法律碩士和軟件工程碩士一律不參加學校的獎助學金評定,並須按要求交納培養費。
2.我校碩士生培養費為8000元/年,MBA研究生培養費為20000元/年,法律碩士研究生培養費為10000元/年,軟件工程研究生培養費為1000元/學分(共40學分)。
3.我校碩士研究生采取2—2.5年彈性學制,醫學院、MBA和法律碩士研究生學制為3年,軟件工程研究生學制為2年。
4. 2009年我校貫徹教育部文件精神,繼續招收強軍計劃和少數民族高層次骨乾人纔計劃研究生。
5. 2009年我校不接受單獨考試。
6.凡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我校將不予錄取,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7.為保證考試的嚴肅性,我校對有任何一門考試科目違紀、作弊或缺考考生的各科答卷均不予評閱。
8.我校部分專業在兩個以上院(系、所)同時招生,考生應注意選擇並准確填寫專業代碼和考試科目。
學科代碼 | 學科名稱 | 招生院系 | |
040110 | 教育技術學 | 繼續教育學院 | 學習科學研究中心 |
040203 | 應用心理學 | 人文學院 | 學習科學研究中心 |
050403 | 美術學 | 建築學院 | 藝術學院 |
070302 | 分析化學 | 公共衛生學院 | 學習科學研究中心 |
080501 | 材料物理與化學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化學化工學院 |
080520 | 生物材料與組織工程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化學化工學院 |
080902 | 電路與系統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 電子科學與工程學院 |
081301 | 建築歷史與理論 | 建築學院 | 建築研究所 |
081302 | 建築設計及其理論 | 建築學院 | 建築研究所 |
081401 | 岩土工程 | 土木工程學院 | 交通學院 |
081406 | 橋梁與隧道工程 | 土木工程學院 | 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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