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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考生及家長收到來歷不明的『錄取通知書』,該怎麼辦呢?日前教育部發出普通高校招生第4次預警,提醒考生如果遇到相關情況,要在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和錄取高校的網站上核對相關錄取信息,辨別真偽,切勿心存僥幸,以免造成損失。
近日,教育部接到部分考生諮詢,南開戈德進修學院委托的代理人在招生時宣稱,招收的新生與統招生畢業享受同等待遇,拿到的本科學位證書可以在網上查到等。但經核實,該學院所招收的實際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班。另外,部分民辦院校也稱經國家批准,可在計劃外自主招生,並隨意發放錄取通知書。事實上,這些行為都與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形式無關。
鑒於部分普通高校錄取工作已經結束,並陸續發放了錄取通知書,教育部有關部門負責人再次提醒廣大考生,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招生院校、招生計劃等有關信息已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和各省級招生辦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校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程序和考生成績開展錄取工作,並在省級招生辦辦理錄取手續後,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上除了有錄取院校的公章外,還注明『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等字樣。只有通過這樣的錄取程序,考生入學後纔有資格進行普通高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畢業時纔能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
這位負責人還強調,從今年起,教育部要求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一律停止招收脫產學生。繼續教育、網絡教育及自考助學班等是不同於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辦學形式,入學要求、學習方式、學歷文憑等都有所不同。對此,考生和家長要提高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結合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學習方式,如果發現利用虛假錄取通知書實施招生詐騙的行為,要及時向當地教育、公安等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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