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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9年起,福建省將實行新高考制度,首次規定考生姓名字數不得超過四個漢字。
福建省教育廳日前發出通知規定,2009年起,參加高考的考生考籍基本信息必須包括會考號、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考生類別等,考生姓名不得超過四個漢字。考生姓名中漢字與身份證或戶口簿不一致的,學校應及時打印《考生更名冊》,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更正。個別考生身份證號碼、性別與考籍建檔時有誤的,均必須及時進行更正。
通知要求,全省各中學應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地進行校核,並同時打印考生花名冊給每位考生進行確認,核對無誤後按要求逐級報送相關表冊和考籍數據庫,各設區市高中會考辦須在2009年2月10日前匯總上報至省高中會考辦核實更正。2009年3月底,省高中會考辦將匯總上報的全省考生考籍基本信息,經核實後打印總冊下發各有關單位存檔,並不再對考生考籍基本信息進行勘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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