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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潤(化名)參加研究生考試後,有關方面通知她她的政治答題卡不見了,少了這部分成績,致使她考研落榜,於是她將河南省招生辦公室、河南農業大學和河南財經學院告上法庭。昨天,金水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在昨天的庭審現場,張小潤稱,她於2007年1月到河南農業大學參加碩士研究生考試,報考單位為河南財經學院。同年2月2日,河南農業大學通知她,她的政治答題卡丟失了,這樣她的政治分數一下子丟了24分,最終她以總分20分之差名落孫山。
張小潤說,教育部《200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實施細則》中明確規定,『監考人員應督促考生將試題和答卷裝入原試題小信封內,並將其密封,由監考人員逐個驗收』。她當時親手把政治答題卡裝進試題小信封後纔離開考場,她認為答題卡不見了是河南農業大學、河南財經學院、河南省招生辦公室三方在研究生考試工作中管理不善、組織不力,不負責任造成的。
河南農業大學、河南財經學院、河南省招生辦公室三方在答辯時稱,本案所涉及的法律關系應為行政管理關系,張小潤以民事法律關系提起訴訟是錯誤的,其起訴應依法駁回。三方同時認為,在考場,監考老師都是按規定組織考試的,張小潤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其答題卡丟失是因組織方故意或過失所致,因此三方不應承擔責任。法庭沒有當庭宣判。(記者:周廣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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