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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我市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平谷區面向社會人員公開招考2名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
本次公開招考共涉及平谷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2個職位(具體請見附件《2008年平谷區公開招考公務員職位表》)。
二、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規范;
3、具有碩士研究生(Q吧) 以上學歷及並取得相應學位;
4、取得《北京市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證書》(有效期內);
5、具備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具體條件(具體請見附件);
7、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三、報名方法
(一)報名時間
2008年11月24日(周一)上午8:30-10:30,下午2:00-4:00。
(二)報名地點
平谷區綠谷人纔市場一層大廳(新平東路3號)。
(三)報名須持證件
報名人員請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身份證;
2、戶口本(卡);
3、學歷、學位證書;
4、《北京市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證書》;
5、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張。
四、考試安排
平谷區人事局和招考單位將根據職位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附件:2008年平谷區公開招考公務員職位表
聯系電話:69983704
北京市平谷區人事局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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