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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本報C05版《對付『壞孩子』以暴制暴?》的文章一經報道,本報在大河網開闢的專欄討論區就有來自北京、濮陽、洛陽等地的網友對此發表了看法,且多數市民來電強烈要求:國家應該修改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法!地方人大應當高度關注該類事件,盡快出臺有關地方法規,給孩子一個安全的空間。
回訪:『壞孩子』讓學校很頭疼昨天下午,記者再次來到發生打人搶錢的這所學校,並了解到當日被警察『抓』到派出所的兩名學生的狀況。
『你們的報道太好了,這些「壞孩子」真讓我頭疼。』該校政教主任徐老師告訴記者,被『抓』的兩個13歲孩子是今年初剛轉到這所學校的,但不久班主任就發現了他們校外打人、劫錢的情況,『我們對他們多次談心,但是沒有任何效果,家長怎麼聯系都不來學校』。徐老師說,因為這些孩子屢屢施暴都沒有得到懲罰,竟然在同學們之中樹立了『權威』。他們放學的時候站在校門口抽煙,身後還會帶上幾個女孩子,有些同學就會覺得很『牛』,不由自主會向他們靠攏,而有些同學害怕自己挨打,尋求保護,所以也會有意無意地討好他們,甚至和他們一起行凶打人。
現象:問題孩子背後多有問題家長『按照現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如果家長不同意,任何人不能把學生送入工讀學校,更沒有權力將其送進少管所。』轄區派出所馮所長無奈地告訴記者,很多人都把日益惡化的未成年人犯罪問題歸咎為普法教育欠缺,而實際上,派出所在給學校進行普法教育時常常面臨無法可普的窘境。『我不知道當這些孩子知道十四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殺人都不負刑事責任時,將會是一種什麼樣的結果。』
鄭州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上世紀90年代前,我國政府曾經對未成年人犯罪有強制送工讀教育的規定,工讀學校也都是由公安部門和教育部門聯合主辦。不容置疑,工讀教育對於轉化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但是隨後出臺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卻廢除了該項規定,規定只有監護人同意纔能送入工讀學校。『這些問題孩子的背後大多存在問題家長,所以很少有人主動將孩子送入工讀學校。』
網友:呼吁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看到本報的報道,一些市民來電強烈要求國家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還孩子一個安全乾淨的生活環境。
北京、濮陽、洛陽等地的網友說,不論是未成年人還是成年人,只要犯錯誤都要接受懲罰,只是對未成年人可以輕些。建議省人大完善地方法規,恢復強制工讀教育,挽救失足的孩子!還有一位鄭州網友發帖:『強烈要求省市人大出臺地方法規,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懲戒不盡監護義務的家長!』記者黃普磊徐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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