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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財經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也是教育部批准的有資格進行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的高校之一。 為進一步深化招生錄取制度改革,選拔品學兼優、綜合素質好、特長突出的優秀人纔,根據教育部有關自主招生文件精神,2009年我校繼續開展自主選拔錄取工作。
一、招生計劃
2009年我校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計劃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納入學校預留招生計劃中。
二、報名條件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請材料:
(一)高中階段獲得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乾部且成績優秀者;
(二)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者;
(三)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全國及國際重大比賽獲獎者;『全國創新英語(Q吧)作文大賽』(《高校招生》雜志社主辦)中獲『優勝者』獎項者;
(四)在民樂、舞蹈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長者(其中民樂單項須獲得七級以上合格證書或者在省級以上比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的獎勵,舞蹈須獲得五級以上合格證書或者在省級以上比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的獎勵);
(五)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名列前茅,綜合素質優秀,有特殊纔能或超常培養潛能,有相關材料可以證明的學生。
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在高中階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時數達到10小時以上、積極參加各項體育活動的優先。上述活動均須附相關證明材料。
三、招收專業
中央財經大學2009年自主選拔錄取招收專業見附件。
四、報名方式
(一)學生本人申請並經所在中學推薦。
(二)地市級以上重點中學推薦名額原則上不超過3人,一般中學推薦名額原則上不超過1人。推薦名額超過上述規定的中學,我校將根據報名人數的實際情況,有權決定取消該校所有學生的報名資格。
五、報名程序
采取網上報名和書面申請相結合的方式,兩者缺一不可。
(一)網上報名
登陸中央財經大學本科生招生網,按照要求注冊並選擇進入『自主選拔錄取申請』,仔細閱讀《報名須知》,填寫信息,確認無誤後提交。網上報名時間:2008年11月20日至2008年12月5日。
(二)書面申請
考生在網上報名之後,需提供以下書面材料:
1、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自動生成的《中央財經大學2009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及推薦表》(需經學生本人簽字確認及中學主管校長簽字蓋章);
2、獲獎證書復印件(社會公益活動、參加各項體育活動等證明材料可附其中);
3、身份證復印件。
將以上材料以A4紙標准,按照『申請及推薦表-獲獎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的先後順序裝訂(不要另制封面),於2008年12月5之前(以寄出郵戳為准)以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寄至中央財經大學學生處本科生招生辦公室,信封上務必注明『自主選拔錄取申請材料』,同時以『省市-中學—姓名』的順序標注報名考生信息。無論考生最終錄取與否,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三)學生在填寫《中央財經大學2009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及推薦表》時,應結合本人實際情況及特長選擇一個學科門類,所填報的學科門類是專業潛能測試分組的依據,請慎重選擇。
(四)凡報考我校自主選拔錄取的考生不能同時報考我校保送生。
六、選拔程序
(一)學校對所有申請者的材料進行審核,擇優確定部分考生參加我校的測試。審核結果於2008年12月22日後登陸我校網上報名系統查詢。
(二)測試包括綜合能力筆試、專業潛能測試、全方位多維素質選拔測試三個方面,測試內容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考生無需刻意准備;選擇加試特長(僅限民樂、舞蹈)的考生還需參加特長測試(參加民樂測試的需自帶樂器)。
(三)測試時間及地點
1、測試時間:2009年1月2-3日
2、報到時間:2009年 1月1日8:30-17:30
3、報到地點:中央財經大學行政樓東側一樓大廳
4、測試地點: 報到當天確定
5、測試費用: 200元/生,加試特長的220元/生
6、注意事項:報到時,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證件-身份證或戶口本、測試通知書(二者缺一不可),到現場采集照片,領取准考證。食宿自理。
七、錄取程序
(一)根據測試結果提出自主選拔錄取候選人名單,報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最終確定自主選拔錄取考生資格名單。名單在我校招生網上公示的同時,及時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Q吧)平臺』,經省招辦審核公示。
(二)公示無誤的考生,我校將寄發《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認定證書》。
(三)收到《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認定證書》的考生,如果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我校在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當年同科類調檔線下30分(750分制情況下。對於高考考試總分不是750分的省份的考生,降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試總分與750分之比進行折算,並按照四捨五入的規則確定實際降分幅度)、且不低於同科類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我校將向其所在省級招辦提出錄取申請,並根據《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認定證書》中認定的專業安排其錄取專業。
(四)收到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認定證書》的考生必須參加高考,且第一志願報考中央財經大學,采用平行志願的省區,須填報我校為平行志願第一順序。同時應在我校對其所在省份計劃招生專業內填報專業志願。
(五)高考成績公布後,收到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認定證書》的考生必須及時通過我校招生網的報名系統向學校反饋本人的考生號和高考總分等信息。
八、監督機制
(一)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做好自主選拔錄取工作。
(二)學校成立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專家委員會,負責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的材料審核、測試等工作。
(三)自主選拔錄取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四)學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學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申請和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發現有弄虛作假情況,將取消考生認定資格及所在中學三年內的推薦資格。
九、聯系方式:
電 話:010-6228833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 中央財經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081
學校網址:http://www.cufe.edu.cn
十、本簡章由中央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溫 情 提 示
學校近幾年的快速發展,得到了社會的認可,每年的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得到了考生及家長的積極響應,報名踴躍,在此感謝廣大考生及家長對我校的厚愛。
我校開展的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旨在擇優選拔部分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長或綜合素質較好的優秀人纔。由於計劃有限,與報考人數相比,每年僅有少部分考生能夠來校參加測試,最終取得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數量更是有限,競爭較為激烈。請考生及家長在選擇報考我校時,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慎重選擇,以免旅途奔波,影響考生的正常復習。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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