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09年自主招生對象和優秀考生的通知(上海市)
為了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同濟大學2009年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錄取中繼續實行自主選拔政策,以選拔具有培養潛能和特殊纔能的優秀學生,促進創新人纔培養。
一、選拔范圍
原則上在上海市的市級、區級重點中學的應屆高中優秀畢業生中進行選拔。
二、選拔要求
選拔范圍內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應屆高中優秀畢業生,身體健康,品學兼優,綜合素質較高,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學習成績名列前茅者;
2、省級及以上數、理、化、計算機等競賽獲獎者;
3、其他方面(如科技創新)有突出特長和潛能者。
三、申報方法
1、選拔名額由我校根據各有關中學辦學情況和2008年考入我校的生源情況分配到各有關中學;
2、各有關中學按照同濟大學的選拔要求組織學生申請,並由學籍所在中學校長推薦參加選拔的學生對象;
3、被推薦的學生需填寫《同濟大學2009年自主招生對象和優秀考生選拔推薦表》,並貼好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由學籍所在中學集中於2008年12月15~17日送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
四、選拔方法
同濟大學自主招生對象和優秀考生選拔工作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進行綜合評價、擇優認定。具體方法如下:
1、同濟大學組織文化水平測試,文化水平測試科目如下:1)文科:數學、英語(Q吧)、語文;2)理科:數學、英語、物理或化學。各科目滿分為100分,文化水平測試滿分為300分;
2、同濟大學根據推薦材料及文化水平測試成績,擇優確定自主招生面試資格考生;
3、同濟大學組織面試資格考生進行綜合素質面試,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300分。我校根據文化水平測試成績和綜合素質面試成績的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水平測試成績*40%+綜合素質面試成績*60%),擇優確定自主招生對象和優秀考生;
4、文化水平測試時間初步定於2009年1月2日,具體安排見文化水平測試准考證;
5、綜合素質面試時間初步定於2009年2月底或3月初,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五、相關政策
1、自主招生對象政策
被確定為自主招生對象的學生,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願(平行志願省市以A位置)報考我校前提下,高考(Q吧)投檔成績達到上海市第一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方可投檔進校。投檔進校後按高考投檔成績和我校選拔測試綜合成績的合成分(合成分=高考投檔成績+我校選拔測試綜合成績)、高考志願、自主招生計劃進行專業錄取。
自主招生對象和普通高考考生的招生計劃和錄取完全分開。
2、優秀考生政策
被確定為優秀考生的學生,同濟大學將給予加5分的專業錄取優惠政策。優秀考生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願報考我校前提下,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在上海市的投檔線,投檔進校即給予相應的加分後參加統一的學校錄取。
六、社會監督
同濟大學確定的自主招生對象名單,將及時通知考生所在中學,並報送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和教育部備案,相關單位負責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七、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 郵編:200092 電話:021-65982643、65983643
同濟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
2008年11月25日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