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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國家教育督導報告2008(摘要)》新鮮出爐了。與往年的報告不太一樣,今年的報告主題特別明確——關注義務教育教師。令人驚訝的是,今年的這份報告在肯定了農村義務教育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也尖銳地指出了農村義務教育中目前存在的種種問題。
這份報告綜合了2002年至2007年義務教育教師全國縣一級的統計數據、2007年全國32萬份抽樣調查結果以及對7個省、自治區的實地調研情況,對義務階段教育教師基本狀況進行了分析。報告指出,全國義務教育教師總體規模按現行編制標准基本滿足需求,保證了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目標的實現。但目前教師配備結構性問題依然突出,農村邊遠地區教師數量不足、補充困難,直接影響了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從報告的整體情況來看,義務教育階段的農村教師情況不容樂觀。
義務教育階段1/4的教師工作在艱苦地區
2007年,全國普通小學、普通初中有專任教師907.7萬人。從城鄉分布看,縣鎮和農村的教師佔82.7%。全國義務教育階段約有1/4的教師工作在艱苦地區。
外語、音樂、體育、美術和信息技術等學科教師嚴重不足、相關課程難以開齊。報告說,2006年,全國有508個縣每縣平均5所小學不足一名外語教師;西部山區農村小學平均10所纔有一名音樂教師;中西部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農村初中音樂、美術、信息技術三門學科教師平均每校都不足一人,致使部分學校無法正常開設規定課程。
據中西部9個省(自治區)的學校數據統計,2006年,3萬多所村小的班師比平均僅為1?1.3,4萬多個教學點的班師比平均僅為1?1,均遠低於全國小學1?1.9的平均配置水平。這些地區學校的教師嚴重不足,進不去、留不住問題突出。
報告分析原因,一是現行教師編制標准尚未充分體現農村邊遠地區學生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學校規模小、成班率低等特點,不能適應這些地區學校教育教學對教師的實際需求。寄宿制學校等教師附加編制在部分省、區也還未得到落實。
二是部分地區因財政困難,以較低報酬聘用代課人員,而不是按照編制正常補充合格的新教師。2007年,全國中小學仍有代課人員37.9萬人。其中,小學代課人員27.2萬人,87.8%以上分布在農村地區。廣東、廣西、甘肅小學代課人員數量多,超出小學專任教師總數的10%。
三是邊遠地區學校的教師待遇低、生活條件差、工作環境艱苦、個人發展機會少,造成骨乾教師流失。對艱苦地區學校的抽樣調查表明,38.7%的校長反映近3年中有教師流失情況,其中,74.6%的校長反映主要流失的是骨乾教師,92.5%的校長反映主要流失的是35歲以下的青年教師。
中高級教師城鄉配置不平衡
2002年至2006年,各地城鄉及校際中高級職務教師的比例差距較大,配置不均衡。報告說,2007年,全國小學中高級職務教師比例為48.2%,城市高於農村9.5個百分點以上。貴州、陝西農村小學中高級職務教師比例均低於30%,城市高於農村15個百分點以上。全國初中中高級職務教師所佔比例為48.7%,城市高於農村19.2個百分點。貴州、甘肅、陝西三省農村初中中高級職務教師比例均低於30%,城市高於農村25個百分點以上。
報告明確指出,校際中高級職務教師比例差距過大,是造成義務教育發展不均衡和擇校問題難以解決的重要原因。
農村中小學教師的工資不到城市的70%
報告說,『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的法律規定尚未真正得到落實。
上世紀90年代,全國曾出現過拖欠教師工資的情況。中央政府從完善教師工資保障制度入手,實行教師工資縣級統籌,並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從根本上解決了拖欠教師工資的問題,確保了教師基本工資按時足額發放。
但是,由於教師津貼補貼尚未完全得到落實,教師工資收入水平依然偏低。抽樣調查顯示,近50%的農村教師和縣鎮教師反映沒有按時或足額領到津貼補貼。2006年全國普通小學、普通中學(包括初中與高中)教職工年均工資收入為17729元和20979元,分別比國家機關職工年均工資收入低5198元和1948元。
部分地區教師收入水平偏低。2006年,全國有273個縣(佔區縣總數的8.5%)的小學教職工和210個縣(佔6.5%)的初中教職工人均年工資收入低於1.2萬元,人均月工資收入不足1000元。河南、陝西、山東尤為突出。
教師工資收入水平城鄉差距依然較大。全國農村小學、初中教職工人均年工資收入分別僅相當於城市教職工的68.8%和69.2%。2006年與2005年相比,分別有13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村小學、初中城鄉教職工工資收入差距有所擴大,不利於農村教師隊伍穩定。另外,對7省區進行的實地調研發現,城市教師工資收入的校際差距也較大。
報告分析,教師工資收入水平低,是造成農村尤其是邊遠地區教師隊伍不穩定,難以吸引優秀人纔從教的主要原因。
國家現行住房改革政策與農村中小學教師無關
義務教育階段的農村教師無論是在辦公條件,還是生活條件上,都很少能與城市教師相比。
以住房為例,農村教師住房存在政策盲點,國家現行住房改革政策未能惠及農村中小學教師。報告說,實地調研發現,多數農村教師既無建房的宅基地,又不能享受城鎮職工經濟適用房或廉租房等房改優惠政策。
抽樣調查結果表明,農村小學教師反映無自有住房的比例,東、中、西部地區分別為47.8%、48.0%、63.1%。在表示沒有自有住房的46歲及以上教師中,有23.9%反映居住在學校單人或集體宿捨。
在農村,這一比例達到32%。這些教師的生活條件令人懮慮,退休後還將面臨無房可住的實際困難。絕大部分中西部地區農村學校無力建設教師『周轉房』,給青年教師及寄宿制學校教師的工作生活帶來極大困難。
再以辦公條件為例,統計數據表明,2006年全國有892個縣(佔區縣總數的30.2%)初中教師人均辦公室面積低於國家標准(3.5平方米/人)。其中,部分省、區的初中人均辦公室面積低於國家標准的縣數超過65%;全國有121個縣小學教師人均辦公室面積低於國家標准,其中,海南18%、雲南43%的縣小學人均辦公室面積低於國家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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