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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備受關注的中紀委監察部駐司法部紀檢組監察局二室原主任林建東故意泄露國家秘密、受賄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吳春蓮、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翁鋼糧分別擔任此案第一公訴人和審判長。
據起訴書指控,2007年7月,為了能讓已連續兩年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都未能通過的女兒石玉丹能夠順利通過當年的司法考試,深圳某單位的石某夫婦找到老朋友林建東幫忙。同年7月25日至8月9日,林建東在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命題工作期間,在現場監督時,獲取了存放試卷密碼箱的密碼,後用該密碼打開了自己負責監管的密碼箱,摘抄了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試卷(校對稿和過程稿)一至四卷的大部分試題和答案。
同年9月初,林建東到深圳出差,在一家酒店內,采用自己口述並由石玉丹記錄的方式,將獲取的司法考試一至四卷的試題和答案泄露給了石玉丹。之後,石玉丹又將這些試題和答案給了前男友李曉亮,李曉亮給了專門從事考試作弊活動的於樹泉。於樹泉又在考試前將這些資料用QQ等方式傳遞給了寧波、金華、唐山、臨汾、北京等地的22名考生,從中非法獲利10萬餘元。
2007年9月8日,林建東還將司法考試有關內容泄露給了江蘇省海門市人民法院研究室書記員張某。同年9月12日下午,林建東又將上述司法考試內容泄露給了江蘇省寶應縣國法法律服務所主任王某。事後,為表示感謝,張某和王某共送給林建東4萬元。
據此,檢察機關認為,林建東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受賄罪。
林建東及其辯護律師對檢察機關的指控沒有太多異議,林建東本人更是多次當庭表達悔意,認罪態度誠懇,庭審進展較為順利。在最後陳述時,林建東懺悔道:『自己並非為了謀取私利,而是礙於人情,不講原則講朋友義氣,知法犯法,這教訓太深刻了!』
昨天中午11點50分,庭審結束,法院將擇日宣判。
另悉,從去年底至今年10月,浙江省檢察機關已依法對涉及此案的於樹泉等13人分別以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提起公訴,目前法院均已作出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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