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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消息,日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等六部門聯合發出《關於開展2009年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的通知》,針對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活動,通知要求各地力爭實現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達到70%左右。
通知指出,此次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系列活動的服務對象是尚未落實工作崗位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重點是其中的困難畢業生。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為高校畢業生提供日常免費就業服務的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畢業生求職就業的需求特點,確定每一時期的重點工作和專項服務活動內容。在應屆畢業生離校前,重點做好適合於畢業生就業的崗位信息收集、組織企業進校園、召開專場招聘會、開展網絡招聘等幫助畢業生求職的服務活動;在應屆畢業生離校後,重點做好登記求職和登記失業畢業生的就業見習、職業培訓、職業介紹、創業服務和落實相關扶持政策等服務活動;對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和困難畢業生,政府就業服務機構、人纔服務機構和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要加強配合,提供有效的就業服務,並做好困難畢業生登記認定工作和就業援助工作。
通知強調此次活動的目標,一是力爭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達到70%左右;二是畢業生登記失業後半年內就業率達到60%以上;三是建立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登記認定制度,登記後半年內就業率達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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