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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09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已經劃定。國家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司負責人7日就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該負責人指出:今年我們即將出臺公務員錄用違紀違規處理辦法,進一步加大對違紀人員的處理力度。同時,國家公務員局還在積極籌建公務員錄用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庫,供中央和地方公務員招錄時參考。凡是違紀的考生,在查詢個人成績時,都會看到違紀情況的處理結果。
他說,考試錄用是國家選拔公務員的主要方式,《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規定,對違反錄用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資格,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等處理。其中,對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在提交報考申請進行報名時,所有報考者都做出了誠信承諾,保證遵守考試紀律,但我們仍發現一些人違反考試紀律,實施作弊,還有少數人通過無線電設備進行作弊。我們在考試現場抓到了一些作弊人員,在閱卷過程中,經專家認定,又查出了一些作弊人員。對這些違反考試紀律的人員,我們進行了嚴肅處理。所有違紀考生的成績都計為零分;情節嚴重的,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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