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昆明一所高校的一名大二學生,在今年元旦放假後和班上的21名同學到一家餐館裡面去吃飯、喝酒,喝醉後被送到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面對兒子的突然死亡,其家長認為責任在校方,於是向學校提出100多萬元的高額索賠。而學校則表示,他們沒有任何責任,從道義上出發,願意補償家屬3萬元。在多次協調無果的情況下,家屬只好從老家叫來六七十名親戚朋友,一天24小時吃住在學校裡面。昨天(1月8日),學校願意把補償款提高到6萬元,這名大學生的家長纔願意在調解書上簽字。
『我好好的一個兒子是送到學校來接受教育的,沒有想到兒子不但學會了抽煙喝酒,還養成了一些壞毛病,到現在是連人都沒有了。』父親王先生無比悲傷。他說,自己家庭對兒子的教育是非常嚴格的,兒子來學校讀書以前是從不抽煙喝酒的。沒有想到兒子在學校讀了兩年書後,就學會了抽煙喝酒,這都是學校教育管理不善造成的。『按照規定,2009年1月1日纔會放假。從時間上來看,而去年12月31日,兒子應該在學校裡面,怎麼可能跑到外面去喝酒呢?學校在管理和教育上是肯定有問題的,校方領導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王先生還說,兒子是祿勸彝族苗族自治縣人,今年21歲,在學校裡讀大二。兒子從小就非常地懂事,有禮貌,尊敬老師,團結同學。兒子死亡後,一直沒有把孫子死亡的消息告訴80多歲高齡的爺爺、奶奶,怕兩位老人無法承受。
由於該學校已經放假了,學生都回到了老家。記者經過多方尋找,終於聯系上了小王的一個同班同學。該同學非常地警惕,在電話中只簡單地告訴記者,12月31日學校放元旦小長假,當天下午,班上的一些同學就提出要吃飯喝酒,聚一聚,於是大家就開始籌錢,你10元,我20元,他15元,籌了幾百元錢後,20多個學生就來到學校附近的一家餐館裡吃飯。當時坐了兩桌,大家都提議喝白酒,席間幾乎每個同學都喝了白酒。『由於我沒有和小王坐同一張桌子,他究竟喝了多少白酒我不清楚,但至少有一二兩白酒。』
據小王的同學稱,他們一共喝了好幾瓶白酒,大部分人都顯得有些醉醺醺的樣子,小王當場就醉倒了,最後被同學護送到附近一個賓館住下。這位同學說:『由於我家中有急事,吃完後就回家了,後面的情況就不清楚了。』
兒子突然離去,其父母悲痛欲絕後向學校索賠104萬元的高額索賠,其中精神損失費72萬餘元。
據學校有關領導介紹,去年12月31日下午,學校放元旦節前,全校師生都集中點名,學校有關領導還提出了嚴格要求,願意離校回家的學生要持請假條到班主任老師那裡去請假,只有得到班主任老師批准後纔能夠離校。小王在得到班主任的批准後,與其他的21名同學相約到教場中路一家餐館裡面喝酒吃飯。當晚8點左右,小王酒醉後住入一家賓館裡面,賓館服務人員見到其醉酒很嚴重,而且樣子很難受,就叫他到醫院去治療。在其餘幾名同學的陪同下,小王被送到省紅會醫院搶救,到晚上9點20分左右,醫生宣布其已死亡。陪同的同學立即將此事告知班主任老師,班主任立即逐級向學院領導匯報。晚上10點半,學院有關領導趕到醫院了解此事,並報警。經過警方初步檢查,小王系酒醉後嘔吐物堵塞而窒息致死。
學院副院長說,經過警方調查,小王死亡原因定性為飲酒致死。學院有嚴格的規章制度,學生是禁止喝酒的。而且在平時教育管理中,各級領導、班主任老師也都多次強調,學生不允許喝酒。從宣傳教育的角度來說,學院早已經做到了,20多歲的小王屬於成年人了,具有自己辨別是非的能力。盡管學院沒有責任,但從道義上來說,學院參照外校類似事情的標准,以及教育部等的相關規定,願意給予死者家屬3萬元的經濟補償。
經過數次的協調後,昨天下午,學校願意把賠償金額提高到6萬元,家屬纔在賠償協議書上簽字蓋章,願意調解。(周平洋)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