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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1月起,本市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昨天,2009年北京市基礎教育領導乾部工作會議發布此消息。此舉將對推進教育均衡化、解決學校收取擇校費等問題起到有效推動作用。
按照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的《關於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的指導意見》,本市將縮小義務教育階段教師收入差距,保證教師平均工資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同時對義務教育學校離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為在山區和邊遠地區工作的教師提供補助津貼。這是啟動事業單位實施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改革以來的一項重要內容。
市教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實施績效工資制度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管理,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各級政府人事、財政、教育部門要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加大對績效工資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學校嚴格執行實施績效工資的有關政策。
義務教育學校實行績效工資禁止自行發放獎金,意味著學校收取擇校費用失去了『合理』的說辭。根據北京師范大學管理學院對中小學擇校情況的大規模調查結果表明,中小學生擇校行為主要發生在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的平均費用超過2萬元,擇校費已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家庭教育支出和家庭經濟負擔。『17%的重點校將其用於發放教師的福利。』
為了保障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改革的順利推進,從今年3月1日開始實施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規定,本市將將義務教育全面納入財政保障范圍,市區兩級政府在財政預算中都將義務教育經費單列,保證用於實施義務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比例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比例,保證教職工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
昨天上午,北京市教委公布了2009年工作思路和要點,其中之一是高水平普及15年基礎教育(學前3年,義務教育9年,高中3年),並重點主抓教育資源、學校的均衡和整合。
相關新聞 違反免試入學規定招收學生將受處分本報訊從今年3月1日實施的《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首次規定違反免試入學規定招收學生的主管人人員,將依法受到處分。
學校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處分,其中包括違反該辦法免試入學的規定招收學生的、以各種名義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的、公辦學校違反法律法規舉辦民辦學校的、動員組織本校學生參加社會力量舉辦的文化課補習班的、公辦學校違反規定出租校捨和場地的等。
今年不再審批新的自辦學校本報訊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京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將放在整個首都基礎教育發展大環境中予以考慮。今年,本市不再審批新的自辦學校。
今年,本市將對經審批合格自辦學校學生補助雜費,同時要在進一步調研和測算基礎上加大對這類學校改善辦學條件、配備基本教學演示教具等教學設備,並確保不再增加新的自辦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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