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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下半年本市各委辦局在面向社會招考公務員時,會根據各單位職位空缺情況,首次推行職位競爭考試。昨天,市人事局公務員處負責人在兩會上透露了該消息。
這位負責人表示,按照本市最新規定,本市在招考公務員時,將按有關單位的職位空缺情況,再以崗定編,進行職位競爭考試。屆時,參加考試者只要通過報考職位的筆試、面試和體檢等程序,即可被錄取成為這個崗位的公務員。也就是說,在本市公務員考試制度進行這項改革後,希望考取公務員的市民,就不再需要先考公務員資格考試證書,然後再去報考有關單位的職務了。而這項新政,將使報考者拿著證書等空缺職位的情況成為歷史。
雖然本市公務員考試制度由此發生變化,但是考試內容以及大綱與歷年相比不會發生太大變化。
據了解,此前《北京市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證書》的有效期為兩年,只有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纔可以參加本市有關部門舉辦的職位考試。如果證書過期,市民則無法報考公務員。
此前中組部負責人曾表示,今後各地各部門在考試錄用公務員時,不得再實行資格考試。考試錄用公務員,必須要有職位空缺,按照空缺職位的具體要求,一律實行職位競爭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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