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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領導』騙家長10萬元
被告人犯詐騙罪 被判3年半並處罰金7000元
家長花了10萬元,找自稱是『教育部領導』的郝某幫忙,但拿到的高考錄取通知書,卻是成人教育的錄取通知書。
記者今天獲悉,二中院終審以詐騙罪判處郝某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7000元。
52歲的郝某原是某廣告公司的一位副總經理。2007年7月,她自稱是『教育部領導』,與各大學比較熟,讓詹某幫助聯系生源,並可以從中分成。
2007年9月28日,詹某就給郝某拉到了第一個『客戶』張先生。當時張先生找到詹某,想給兩個孩子辦理上大學的事,要求是計劃內的、佔指標的正規大學,畢業時有派遣證。
郝某說首都經貿大學的國際本科班能上,不過每個學生收3萬元指標費。之後,信以為真的張先生把10萬元現金交給了詹某。
10月1日下午,詹某將錢轉交給郝某,並從其處拿到了錄取通知書。
10月10日下午,張先生等人來到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在得知自己所拿的是成人教育通知書後,要求郝某退錢。
露餡後的郝某供述,她根本沒有能力辦理統一招生的指標,收取學生家長的錢就是為了騙錢。
一審法院審理後,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7000元。
之後,郝某不服提起上訴,二中院終審維持一審判決。 文/石月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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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活該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