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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15日)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注協』)今天公布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方案》。就此,記者采訪了中注協負責人。
1.記者:中注協今天公布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方案》,請介紹一下這次改革的背景。
負責人:我國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制度首創於1991年,至今已經舉辦17次考試,累計14萬餘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證書,為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發展提供了重要的人纔支橕。
在這一過程中,我們積累了組織注冊會計師考試的豐富經驗,有關制度不斷健全,對考試規律的認識不斷深化,社會認可度不斷提高。注冊會計師考試已經成為國內聲譽最高的執業資格考試之一。
為了適應我國經濟社會全面進步和市場經濟不斷深化對注冊會計師專業服務提出的新要求,適應我國企業走出去對注冊會計師行業提出的國際化服務的新需求,注冊會計師行業提出並實施了包括做大做強、國際趨同、人纔培養在內的行業發展三大戰略。會計師事務所做大做強的關鍵是人纔,會計審計准則實施的主體也是人纔,人纔培養和選拔的基礎在考試。通過改革,更好地發揮好考試在注冊會計師人纔培養中的導向和示范作用,為注冊會計師後備人纔成長樹立一個標杆,為注冊會計師人纔選拔提供一個基准,為包括大學教育、繼續教育在內的人纔培養工作提供風向標。
為此,認真總結我國注冊會計師考試工作的基本經驗,充分借鑒其他國家和地區注冊會計師考試工作的成功做法,建立符合注冊會計師人纔成長規律和勝任能力要求的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成為當前我國注冊會計師人纔建設的一項基礎工程。
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的直接支持和指導下,中注協開展了深入有效的研究工作,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數易其稿,形成了這份改革方案。
2.記者:這次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重點在哪些方面?
負責人:廣義的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包括,報名條件、考試階段、科目設置、實務經歷要求等基本制度,考試命題、考試評卷、考試合格標准等考試質量保證制度,以及考試組織、考場設置、考試紀律等考試組織管理制度。這次改革主要涉及注冊會計師考試基本制度。我們將在推進基本制度改革的過程中,對質量保證制度和組織管理制度加以完善,比如,建立題庫、試行機考等,以進一步提高命題規范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更加方便考生。
這次改革重點包括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將注冊會計師考試由一個階段調整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專業階段,第二階段為綜合階段。二是調整和補充考試內容,在近年來考試內容調整完善的基礎上,充實公司戰略、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等內容。三是更加注重考生的綜合應用技能,特別是第二階段考試,整合現行考試制度有關要求,對勝任能力方面的要求進行分拆和補充,並加以整合,著重考查考生在執業環境中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記者:新的考試制度比現行考試制度增加了2個科目,考試難度是否增加了?
負責人:新的注冊會計師考試是對現行制度考試內容的分拆、補充和整合。盡管不是簡單的拆並,但也不是在原來5門科目之外增加兩個新的科目。這次改革是按照注冊會計師勝任能力指南的要求,遵循注冊會計師的成長規律,對考試科目的重新設計,很大程度上是對現行考試制度有關考試內容的補充和完善。比如,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就是對現行考試制度的財務成本管理科目的分拆,並補充了現代市場環境下風險管理方面的內容和內部控制方面的內容。再如,第二階段的綜合科目是對現行考試制度主要科目有關實務內容的歸並、補充和整合。相應的,新的考試制度下的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要比現行考試制度下同名科目的綜合應用要求相應減少。
值得一提的是,通過科目調整,使兩個階段各科目的考查目的更加清晰,知識理解層次更加單一,復習備考更有針對性,從而有助於考生參加考試。
4.記者:新的考試制度於2009年實施,現行考試制度只繼續舉辦1年,過渡期是否過短?
負責人:改革方案第一次征求意見時,有部分考生反映,過渡期太短了,希望延長1至2年。
將現行考試制度與新的考試制度的過渡期設為1年,是為了使新的考試制度盡快發揮對行業人纔培養的導向作用。過渡期如果太長,容易引起對人纔培養標准的誤解和行業形象的模糊。
我們對反饋意見十分重視,認真地研究了各方面反饋意見,在不改變征求意見稿所述過渡期1年的情況下,完善銜接辦法,盡量減輕考生的負擔。
第一,提出了兩種考試制度相關科目的轉換辦法。現行考試制度下的單科合格成績可以自動轉換為新的考試制度下的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績。其中,財務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績可以轉換為財務成本管理和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兩個科目的合格成績。
第二,改革方案明確提出了以轉換方式取得的單科合格成績有效期限統一至2013年,使現行考試制度下的單科合格成績有效期有所延長,最多達4年。比如:
2009年實施新的考試制度時,具有現行考試制度下2005至2008年度任一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選擇按新的考試制度報名參加考試時,其現行制度下2005至2008年度的合格成績直接轉換為新的考試制度下對應考試科目的合格成績,成績有效期限統一到2013年。
而選擇按現行的考試制度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當年如未取得全部5個科目合格成績,其現行制度下2006至2009年度的合格成績可以轉換,成績有效期限統一到2013年。
5.記者:現行考試制度規定,5個科目應在連續5年內完成,《改革方案》提出,第一階段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5年,第二階段合格成績有效期也為5年。這就意味著,新的考試制度的7個科目可以在10年內完成。新的考試制度考試周期是否過長?是否會出現知識老化的問題?
負責人:不會的。正如前面講的,第二階段綜合科目的考查內容是對第一階段主要科目的綜合,覆蓋了第一階段主要科目的知識和技能要求。考生在綜合科目的復習備考過程中,也需要涉獵第一階段考試科目的內容,當然是在綜合運用的層面上涉及,是在更高層面的涉及。因此,不存在知識老化的問題。
6.記者:新的考試制度下,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報名條件和豁免政策有沒有改變?
負責人:在改革方案征求意見時,部分考生認為新的考試制度下的考試報名條件提高為大學本科以上了,且不再執行有關科目豁免政策了。事實不是這樣。
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條件和豁免政策在《注冊會計師法》中已有規定。這次改革不改變現行報名條件和豁免政策。也就是說,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報名條件仍為『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的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中國公民』,免試條件仍為『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
新的考試制度實施後,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可以依法申請一門專長科目的免試。修訂《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時會就此加以明確。
7.記者:取得注冊會計師考試全科合格證之前,是否必須通過注冊會計師英語水平測試?
負責人: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與注冊會計師英語水平測試是兩個相互獨立的考試。是否參加英語水平測試,由本人自願,不參加英語水平測試,不影響取得全科合格證,也不影響其注冊。
英語水平測試是為注冊會計師或取得全科合格證的考生設置,考生在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後纔能報考英語水平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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