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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志願時應考慮的個人因素
(1)志向。個人的志向、理想是激發自己奮發努力的動力之一,也是成就事業不可缺少的條件之一。
(2)特長。選擇了符合自己特長的專業,無疑在未來的學習、工作中可以揚長避短,充分發揮自己的聰明纔智。在同等條件下,各校各系都願意錄取那些顯示出相關特長的考生。
(3)氣質和性格。氣質對人的實踐活動有一定的影響,在未來的事業中,每個考生總是要從事一定的實踐活動,因此在選擇志願時應考慮學生本人的氣質。
(4)職業傾向。在填報志願前,如果有條件,可以對本人的職業傾向做一個測試。教育部考試中心曾對人與職業相互適應的理論做過實驗,提出人與職業、專業相適應的7種類型,即藝術型、經營型、事務型、研究型、自然型、技術型、社會型。
(5)學習成績。在激烈的競爭中,學習成績的好壞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各院校在確定了調檔比例之後,首先是以合成總分來調閱檔案的。每個考生首先要預測自己能進入哪一類院校的調檔線,來確定自己的志願。各校在錄取時,除看德智體諸方面條件外,還要看相關科目的成績。
(6)性別和身體。教育部和衛生部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明確規定的要求之外,一些招生院校的專業因為學習和就業的特殊性質往往有其他特殊要求,如性別、身高、視力等限制條件。
填報志願時需考慮的外部因素
(1)經濟承受能力:一般說來,讀綜合性大學、理科院校、外語、財貿等院校,家庭負擔要重一些。讀軍事院校、公安院校和師范、農林等院校(專業)家庭負擔相對較輕。
(2)專業發展趨向:專業趨向即我們常說的『熱門』與『冷門』。通常情況下,國家招生數量最大的專業就是社會需求最多的專業,招生數量最小的專業就是社會需求量最少的專業。
(3)畢業分配去向:專業選擇將影響今後的生活道路,故選擇時最好能盡量考慮這一因素。有的專業的學生畢業後要去比較偏僻的地方,有的專業的學生畢業後不能留在大城市,有的專業的學生畢業後要到離家較遠的地方,這些情況考生應有充分的思想准備。
填報志願應該有『梯度』
是不是把高分的學校填在前面,低分的學校填在後面就是有『梯度』呢?例如:某理工類考生高考成績600分,本科一批第一志願報考甲大學(當年度該校理工類錄取最低分為640分),第二志願報考乙大學(當年度該校理工類錄取最低分為590分),兩個志願錄取最低分相差50分,應該說有『梯度』吧,而且其成績也超過了乙大學的錄取最低分數,但最終該考生還是沒有被乙大學錄取。所以,簡單地從分數高低來理解和考慮『梯度』是不全面的,也是不正確的。
那麼,何謂『梯度』呢?要正確理解這一概念,就必須了解現行的錄取程序。現階段,我市高校招生是分批次進行的,同一批次內錄取是按志願順序進行的,同一志願條件下再按考生分數排序(即志願優先),並依據招生院校的招生計劃數確定最終的錄取結果。
從近年來我市的實際錄取情況看,同一批次的招生院校通常可以劃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第一志願生源充足的學校,對於這類學校考生只能把它放在第一志願的位置上,如果把此類學校填在第二志願都屬不當。第二類是第一志願生源不足,但缺額不多,尚可招收少量的二志願考生。考生在填報志願時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在這一類學校中選填第一志願,這類學校對高考成績不太理想的考生填報第一志願時倒是一個較好的選擇,也是一種相對穩妥的填報志願方法,一旦達到當地錄取控制線就有可能被錄取。由於這類學校還可招收少量的二志願考生,所以估計錄取第二志願時分數會較高,確實有實力的考生可以將此類學校填在第二志願。第三類是生源嚴重不足的學校,把這類學校填寫在任何志願都將有可能錄取,而且越往前填錄取的可能性越大,實現理想專業的機會也更大。由此可見,如果考生按照上述規律,並結合自身情況將三類學校中的任意一所學校選擇為第一志願,從第二、三類院校中選擇填報第二志願的,我們就稱其志願填報的有梯度,反之則沒有。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學校的分類在錄取之前是沒有明確答案的。因為填報志願是一項群體性的共同活動,具有許多不確定因素,考生需通過諮詢和了解以往招生院校的信息來自行判斷或分類。
怎樣理解『平行志願』
所謂『平行志願』就是不存在錄取先後順序的志願。為增加考生的錄取機會,我市今年在各批次志願欄目的第二志願和各批次征詢表中均設置了4個平行院校志願,請考生慎重穩妥填報。平行志願投檔規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即對同一科類、本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依次檢索每位考生填報的Ⅰ、Ⅱ、Ⅲ、Ⅳ院校志願,如考生符合Ⅰ志願院校的投檔要求,則會投檔到Ⅰ志願院校;如不符合Ⅰ志願院校的投檔要求,隨即檢索是否符合Ⅱ志願,如考生符合Ⅱ志願院校的投檔要求,則會投檔到Ⅱ志願院校;如不符合Ⅱ志願院校的投檔要求,隨即檢索是否符合Ⅲ志願……依此類推,由計算機對每位考生進行一次檢索。經檢索,將符合條件的考生一次性投出。同時,為確保錄取公平,平行志願投檔時,由計算機對每位考生進行一次檢索,即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投檔機會。
例如,考生甲(485分)、乙(484分)、丙(483分)同時在平行志願中填報了某院校,該校只有一個計劃,則考生甲(485分)被投檔到該院校,考生乙(484分)被投檔到他所填報的其他平行志願院校,考生丙(483分)因不符合所填報平行志願院校的投檔條件而未被投出。如果招生院校因考生甲(485分)身體素質、所報專業等不符合院校錄取條件需要退檔時,則考生甲將不再投向他所填報的其他志願院校,考生丙(483分)也不能被遞補到該院校,因為這對考生乙(484分)不公平。考生甲和考生丙只能參加下一個批次的錄取或征詢志願錄取。
要積極報考外地院校和農業、林業、師范、地質、礦業、石油院校。
我市為鼓勵廣大考生積極報考外地院校和農業、林業、師范(師范專業)、地質、礦業、石油院校,對第一志願報考外地本科二批院校(含A、B兩個階段)和農業、林業、師范、地質、礦業、石油院校的考生可以降低10分投檔。但考生享受這一政策必須具備三個前提條件:第一,必須是在本科二批院校(含A、B兩個階段)第一志願報考外地院校或者是第一志願報考農業、林業、師范、地質、礦業、石油院校的考生;第二,該院校的第一志願上線考生不足計劃數;第三,該院校必須同意采用這一政策。
在2008年本科二批錄取工作中,一些一志願生源不足的外地院校采用了一志願降10分的政策,錄取線下10分以內的考生,許多線下考生得到了上本科二批院校的機會;部分農業、林業、師范(師范專業)、地質、礦業、石油院校根據有關政策,降分錄取了一志願考生;還有一些考生因享受二級運動員、少數民族、三僑生等政策照顧而被錄取,使得不少本科控制分數線下考生得以有機會進入本科院校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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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等省市能做到讓考生知道自己實際高考分數後再填報志願,天津爲什麼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