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以來,教育部連續就在校大學生的管理問題下發通知。一則通知稱:從現在起,高校須建立計劃生育辦公室,對於已婚學生合法的生育,學校不得以其生育爲由予以退學。另一則通知說:原則上不允許學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2007級新生及以後的新生要保證按班級住宿。就教育部的兩則通知,記者走訪了復旦大學、東華大學、上海外貿學院等多所高校,這些學校學生管理部門的負責人均表示,以前,凡有上級部門的規定都將按照精神寫入新校規,但今年的這兩則新規定卻很難納入校規,今年9月份開學時,學校的《學生管理條例》不會因此有什麼改動。
松江大學園區某高校負責學生工作的校領導認爲,如果同時寫入校規,顯得矛盾,難道學生結婚、生育了,還能和其他同學住同一宿舍嗎?這位負責人同時說,校規對於在校大學生結婚、生育的問題,是迴避的,不說允許,只是說不再處罰,這樣操作是爲了表明學校的態度,並不鼓勵學生早早地結婚生育,讀書期間還要以學業爲重。
西南片某重點高校的學生處處長劉老師表示,教育部的通知不能光從字面理解,還要考慮其背景和出發點。比如,禁止學生校外居住,主要是爲了同學們的安全,同時防止不同經濟狀況的學生待遇不同的現象;又如,關於在校學生的生育問題,主要是考慮到年齡較大的研究生。在這種情況下,學校就不能以校規形式作硬性的規定。劉老師說,學校今後遇到類似問題,總體的原則是,以“人性化”角度出發,儘可能幫助解決學生的困難,既要做到爲學生服務,也不違背高校教書育人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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