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天津市高職升本科招生工作規定
從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中選拔優秀學生進入本科院校學習,是加快天津市高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要舉措。爲做好2008年高職升本科招生考試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招生章程
1.各招生院校要制定高職升本科招生章程。招生章程內容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和教育部、天津市的有關規定。
2.招生章程的主要內容包括:高等學校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層次,辦學類型及特色,招生組織機構,報考條件,分專業招生人數,專業考試具體要求(如時間、科目、範圍、專業錄取要求等),錄取規則,錄取結果的公佈渠道,收費標準,獎貸學金情況以及諮詢、聯繫方式等。
3.招生章程須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在錄取過程中,各招生院校不得隨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公佈的各項承諾,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輿論的監督,杜絕徇私舞弊等現象的發生。
二、報名條件
5.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且被天津市普通高校或高職學院錄取的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職學院錄取、具有天津市正式戶口的高職高專往屆畢業生,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被外省市高職高專院校錄取的天津籍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
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普通高等學校及高職學院應屆畢業生之外的在校生;
(2)因舞弊被取消報名資格或入學資格者;
(3)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專業考試報名和考試
7.專業考試由招生院校負責組織,專業課考試報名從2008年1月5日陸續開始。
8.符合條件的考生須持報名資格證明信報考專業考試。
天津市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由學籍所在校開具專業考試報考資格證明信;往屆高職高專畢業生到有關區招辦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由報名點開具專業考試報考資格證明信;被外地院校錄取的天津籍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須憑學籍所在學校開具的報考資格證明信(註明入學時間、畢業時間和參加高考時考生本人的考生號),就近到有關區招辦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由報名點開具專業考試報考資格證明信。
接收考生報名的單位須按規定賦予考生考生號(考生號編制辦法見附件1)。
9.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生證)、帶有考生號的報考資格證明信及招生院校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直接到擬報考的院校履行專業考試報名手續。符合條件的考生可以參加一所或兩所招生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考生參加不同招生院校專業考試時須使用同一報考資格證明信,確保本人考生號的唯一)。
10.各招生院校要制定嚴謹、科學的專業考試方案(如命題、制卷、考場編排、考試實施、評卷、分數合成及登統、成績公佈等),要做好專業考試的命題、試卷保密保管和考試組織工作,確保專業考試的公平和質量。招生院校的專業考試須在2008年2月底以前進行完畢。
11.專業考試內容由招生院校根據培養要求確定,專業考試科目爲1科,滿分爲200分。各招生院校須在2月28日前將專業考試成績通知考生本人,並將本校專業考試合格考生名單以紙介質、電子版(電子版通過ftp上傳)兩種形式報市高招辦。
四、文化考試報名和考試
12.文化考試報名工作由區招生辦負責組織,採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報名信息的方式。現場報名點由區招辦確定。
13.網上報名的時間爲2008年2月28日至3月2日。
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登陸招考資訊網(www.zhaokao.net),進入天津市高職升本科招生文化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按照報名網頁提示,錄入考生號、個人報名信息及志願信息。確認無誤後提交。
14.現場確認報名信息的時間爲3月3日至5日。
已進行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到指定的報名點進行電子攝像,交驗相關資格證件,辦理相關確認手續。
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到其學籍所在學校進行現場報名信息確認;其它考生到領取專升本招生報名資格證明信的區招辦指定報名點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15.考生在進行文化考試網上報名時填報招生院校志願。
考生根據本人專業考試情況最多可以填報兩所院校志願,分爲A院校志願和B院校志願,A、B兩所院校志願爲平行志願,錄取時機會均等。當考生同時符合A、B兩所志願院校錄取條件時,按考生所填報的A院校志願進行錄取。
16.考生要按照要求認真核對報名信息,特別是報考科類和志願信息,無誤後簽字負責。
17.報名工作結束後,各區招辦負責彙總本區報名點的考生報名信息,並對報名考生資格進行復審。
18.文化考試由市高招辦統一組織,按照院校招生計劃分爲文科類和理科類。
19.文科類考試科目爲語文基礎、外語、計算機應用基礎;理科類考試科目爲高等數學、外語、計算機應用基礎。文化考試均爲筆試,各科考試時間爲120分鐘,各科滿分爲150分,總分450分。
20.文化考試各科考試均爲主觀卷與客觀卷分卷考試,主觀卷在試題捲上作答,客觀卷的答案填塗在答題卡上。未在規定位置作答的,一律無效。各科考試具體要求見《天津市高職升本科招生統一考試XX科目考試大綱》(2005年8月版)。
21.文化考試時間:2008年4月5日上午9:00-11:00語文基礎或高等數學;下午2:00-4:00外語;4月6日上午9:00-11:00計算機應用基礎。考生須持身份證、考生證、考試用條形碼到指定地點參加文化考試。
由於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參加文化考試的,一律不退報名考務費。
22.文化考試評卷工作由市高招辦統一組織,實行分科定點、集中評卷。評卷工作按照天津市有關規定執行。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由市高招辦統一向考生公佈。
23.爲適應外語類院校(專業)對考生的選拔和培養要求,報考外語類院校(專業)的考生,需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英語聽說測試,測試成績以滿分20分記入錄取總分。參加測試的考生須在文化考試報名時辦理英語聽說測試報考手續,領取資料並交納費用。測試時間爲4月中旬,考生憑考生證、測試通知單、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測試,測試成績由市高招辦在公佈考生文化考試成績時一併通知考生和招生院校。
五、錄取
24.高職升本科招生錄取機制爲招生院校依法自主錄取、市高招辦管理、監督、服務。招生院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中公佈的錄取規則,以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爲主要依據,根據考生志願,將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相加,德智體全面考覈、擇優錄取。市高招辦爲招生院校提供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和相關服務,管理招生錄取工作,監督、檢查招生院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及招生章程的情況。
25.招生錄取結束後,各招生院校須將錄取原則、各專業錄取結果在學校網站上公示,接受監督。
六、推薦免試工作
26.天津市高等職業院校應屆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參加由天津市教委組織的天津市高等職業教育技能競賽,且獲得一等獎的,可免試推薦到市屬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相關專業學習。
27.符合免試推薦的考生,須履行報名手續,填寫《2008年天津市高職升本科招收免試保送生資格審批表》,由市教委有關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審批表由區縣招辦彙總後報市高招辦。
七、其他
28.新生入學後,學校要認真進行復查,凡身體或其他方面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爲的,取消入學資格。對於徇私舞弊以及違反有關法紀的考生,招生院校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並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9.經高職升本科招生考試被普通高校錄取的新生,學習年限、學習方式和學籍管理、學費標準等,按市教委、市物價管理部門和招生院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30.參加高職升本科招生考試的考生應自覺履行如下職責:
(1)自覺遵守天津市高職升本科招生、考試的政策、規定;(2)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高職升本科報名、考試,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參加的,責任自負,不退還有關費用;(3)真實、準確地提供有關本人信息,如報名信息、考試信息、志願信息等有誤的,應主動進行檢查、及時反饋,因本人原因使信息有誤而影響錄取的,責任自負;(4)依照有關規定交納招生考試費用;
(5)對招生院校的專業考試、招生錄取等行爲進行監督,如發現問題,可向院校紀檢監察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反映;(6)要認真填報A、B兩所院校志願,當考生同時符合A、B兩所志願院校錄取條件時,按所填報的A院校志願進行錄取;(7)自覺接受錄取院校對新生的複查。
31.高職升本科各招生院校應履行下列職責:
(1)成立院校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校招生工作;(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將招生章程及經有關部門覈准後的招生計劃按照規定時間、格式報送市高招辦;(3)各招生院校要成立專業考試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校專業考試工作,制定嚴謹、科學的專業考試方案,做好專業考試的命題、試卷保密保管工作;(4)嚴格執行市高招辦有關工作信息標準,按照規定的信息標準報送專業考試合格考生名單;(5)認真履行招生章程中的各項承諾,及時將有關招生錄取信息向考生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並負責考生的諮詢信訪工作、負責招生錄取遺留問題的處理;(6)招生工作中自覺遵守各項政策、法規,實事求是地宣傳本校,考生報名期間,各招生院校不得拒絕符合條件的考生報名,不得作無原則的招生許諾;(7)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組織專業考試、實施錄取、公佈錄取情況、組織新生報到;(8)招生院校按照規定對錄取新生進行復查,不符合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並做好解釋工作。
2008年天津市高職升本科招生考生號編制辦法
一、考生號的組成及含義:
考生號由1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其格式爲:
1234567891011121314
第1-2位爲年份的後兩位。如2008年,此兩位應爲‘08’。
第3-8位爲行政區劃代碼(國家標準)
120101和平區 120102河東區
120103河西區 120104南開區
120105河北區 120106紅橋區
120107塘沽區 120111西青區
120113北辰區 120222武清區
120109大港區(含海濱教育中心)
第9位高職升本考試類型爲5
第10位爲:文科類1、理科類5
第11-14位爲順序號碼。
二、考生號編制要求
考生號編制要準確,不能出現重複號碼。
如:大港區考生順序號範圍爲:0001至7000
海濱教育中心考生順序號範圍爲:7001至9999其他區縣考生順序號範圍爲:0001至9999
2008年天津市高職升本科招生考試問答
2008年天津市繼續進行從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中選拔部分優秀學生進入本科院校學習的招生試點工作(簡稱“高職升本科”)。爲便於考生了解有關招生考試政策、程序,市高招辦就考生關心的問題解答如下:
1、2008年天津市高職升本科招生規模
2008年共有10所院校計劃招生1511人,其中,文科類計劃招生566人,理科類計劃招生945人。
2、高職升本科的報考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下列人員可以報考:
一是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含秋季高考、春季高考、五年制招生,下同)且被天津市普通高校或高職學院錄取的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二是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職學院錄取、具有天津市正式戶口的往屆高職高專畢業生;三是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被外省市高職高專院校錄取的天津籍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
3、專業考試報名程序
高職升本科招生分爲專業考試和文化考試兩部分。其專業考試的報考程序爲:
第一,報名資格審查。考生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學生證)及複印件等相關證件到報名單位(天津市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到學籍所在學校,被外地院校錄取的天津籍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及天津市往屆高職高專畢業生須就近到有關區招辦)接受資格審查。被外地院校錄取的天津籍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須持有學籍所在學校開具的報考資格證明信(註明入學時間、畢業時間和參加高考時考生本人的考生號)。
第二,領取報名資格證明信。由各報名單位賦予考生考生號,爲其開具報考資格證明信。集中辦理時間:2008年1月5日至2008年1月20日。
第三,履行專業考試報名手續。考生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學生證)、帶有考生號的報考資格證明信及招生院校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按照招生院校的具體時間和要求,到擬報考的院校辦理專業考試報名手續。
各招生院校專業考試報名從2008年1月上旬陸續開始,具體時間和要求請考生參閱院校的招生章程。
4、各招生院校專業考試報名和考試時間安排
院校名稱 |
專業考試報名時間 |
專業考試報名地點 |
專業考試時間 |
天津工業大學 |
1月11-15日12:00網報/ 14-15日現場確認 |
河東校區主教學樓一樓 |
1月21日 |
天津商業大學 |
1月14日-18日網報/19-20日現場確認 |
北辰區津霸公路(商業大學高職學院樓) |
1月23日 |
天津師範大學 |
1月6日-9日網報/10日現場確認 |
河西區衛津路241號(八里臺校區逸夫樓) |
1月22日 |
天津理工大學 |
1月9日-10日現場報名 |
紅旗南路263號(理工大學綜合樓四樓) |
1月27日 |
天津財經大學 |
1月5日-8日網報/1月12日現場確認 |
河西區珠江道25號(財經大學招生辦) |
1月26日 |
中國民航大學 |
1月7日現場報名 |
北校區行政樓1號樓3樓 |
2月26日 |
天津城建學院 |
1月20-27日網報/29日現場確認 |
西青區津靜路26號(學院現代教育中心A區一樓) |
1月30日 |
天津農學院 |
1月7-11日網報/8-11日現場確認 |
西青區津靜路22號(農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 |
1月26日 |
天津美術學院 |
1月8日-9日網報/1月11日現場確認 |
河北區天緯路4號(美術學院招生辦) |
1月23日 |
天津體育學院 |
1月4日現場報名 |
天津體育學院招生辦公室 |
1月19日 |
5、接受往屆生、外地天津籍應屆畢業生的報名地點
天津市往屆高職高專畢業生及被外地院校錄取的天津籍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可以就近選擇和平區、河東區、河西區、南開區、河北區、紅橋區、西青區、北辰區、塘沽區、大港區、武清區和海濱教育中心招辦辦理資格審查手續,開具報考資格證明信。
6、考生參加專業考試的規定和要求
專業考試由招生院校負責組織,專業考試科目由招生院校確定,滿分爲200分。專業考試的內容、辦法及專業考試合格分數線的劃定,由招生院校根據培養要求確定。考生可以參加一所或兩所招生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需要注意的是,參加兩所招生院校專業考試時須使用同一報考資格證明信,以確保本人考生號的唯一。
招生院校在2008年2月28日前將考生專業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是否合格通知考生本人,凡未按規定參加院校的專業考試或專業考試不合格的考生,招生院校將不予錄取。
7、文化考試報名時間
凡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均須按照規定的時間辦理文化考試報名手續。文化考試報名採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報名信息的方式。
網上報名時間:2月28日-3月2日。
考生可登陸招考資訊網站(www.zhaokao.net),進入“天津市高職升本科招生文化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按照網頁的提示,錄入考生號、個人報名信息及志願信息。確認無誤後提交。
現場確認時間:3月3日-5日。
已進行網上報名的考生須到領取專業考試報名資格信的報名點進行電子攝像,交驗相關資格證件,辦理相關確認手續。
8、文化考試科目、考試方式、考試時間
高職升本科招生分爲文科和理科兩大類,文科類考試科目爲語文基礎、外語、計算機應用基礎;理科類考試科目爲高等數學、外語、計算機應用基礎。
文化考試方式爲閉卷、筆試,各科考試時間均爲120分鐘,各科滿分爲150分,總分450分。各科考試均爲主觀卷與客觀卷分卷考試,主觀卷直接在試卷上作答,客觀卷的答案填塗在答題卡上。未在規定位置作答的,一律無效。
文化考試時間:2008年4月5日-6日兩天舉行。具體爲:2008年4月5日上午9:00-11:00語文基礎或高等數學;下午2:00-4:00外語;4月6日上午9:00-11:00計算機應用基礎。
考試時,考生須持身份證、考生證、考試用條形碼到指定地點參加文化考試。各科考試具體要求見《天津市高職升本科招生統一考試考試大綱》(2005年8月版)。
9、報考外語類院校(專業)的考生須參加英語聽說測試
凡報考2008年高職升本科外語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英語聽說測試,測試成績以滿分20分記入錄取總分。參加測試的考生須在文化考試報名時辦理報考手續。測試將於4月中旬進行。考生憑考生證、測試通知單、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測試,測試成績由市高招辦在公佈考生文化考試成績時一併通知考生。
10、考生填報志願安排及志願設置
考生在辦理文化考試報名手續時,填報院校志願。高職升本科招生設置了兩個院校志願,分爲A院校志願、B院校志願。考生可根據本人專業考試情況填報一所或兩所院校志願。
11、招生錄取方式和規則
高職升本科招生錄取以招生院校依法自主錄取、市高招辦管理、監督、服務的方式進行。招生院校根據招生章程中的各項規定,按照志願,將報考本校考生的專業課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相加的總分進行排序(排序時,院校視A、B志願考生爲同一志願),德、智、體全面衡量進行錄取。當考生同時符合A志願院校和B志願院校錄取標準,按照規定考生被A志願院校錄取,B志願院校不再錄取。
錄取結束後,各招生院校將有關招生錄取信息向考生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並負責考生的諮詢信訪工作和招生錄取遺留問題的處理。
12、高職升本科錄取工作安排
4月25日前招生院校依法自主錄取。
4月27-28日,考生向報考院校查詢錄取情況。
4月29日,被錄取的新生按院校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到被錄取的院校報到、註冊,辦理相關手續。
13、新生入學後,錄取院校複查主要內容
新生入學後,院校要按有關規定對其是否符合入學條件進行復查。複查的主要內容是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和學歷證書等。
高職升本科招生不單獨組織考生進行體檢,凡身體不符合有關規定條件或有舞弊行爲的,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學資格。
凡未取得高職高專畢業證書的新生,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學資格。對於徇私舞弊以及違反有關法紀的考生,招生院校要將情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並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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