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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落實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實施『陽光工程』,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蓋的招生類型有藝術類美術本科、普通本專科、自主招生本科、職中對口本科、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單獨考試招收高輝平運動員、少數民族預科生、國際合作專科等。根據教育部及有關省市區招生部門的規定,學校自主、合理地安排招生類型。
第三條學校的校名為『湖北工業大學』(國家代碼:10500),是湖北省屬重點多科性大學,注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李家墩一村特1號(郵政編碼:430068)。
第四條學校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的原則是對考生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開、公正、擇優錄取。
第二章招生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學校成立由校長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教育部及省教育廳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學校黨委和行政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規章,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並對重大問題作出決策。
第七條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其主要職責是:起草招生方案;分解招生計劃;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組織實施藝術類美術專業的考試;組織實施自主招生考生以及文藝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的考核測試;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工作;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復查工作;根據招生情況對學校相關部門提出學科建設及專業設置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條學校通過招生就業信息網(http://www.hgdzsjy.com、http://hgdzsjy.hbut.edu.cn)開展招生宣傳,發布招生相關信息,公示選拔及錄取結果。
第三章入學考試(考核)
第九條普通考生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職中對口的考生須通過省專業考試;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考生須參加中國聯合招生辦公室的文化考試。
第十條報考藝術類美術專業的考生,除按當地省市區規定參加美術基礎聯考外,還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加試。省內外各指定考點的考試時間、要求及有關事項和錄取原則以當年的藝術招生簡章為准。
第十一條單獨考試招收的高水平運動員參加學校組織的運動水平和文化水平考核、測試。
第十二條學校對自主招生的考生、文藝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審驗有關證件,組織考試或專項測試。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學校文理本科專業的錄取屬第二批次,部分招生類型和專業根據招生部門規定提前錄取,專科專業按當地招生部門安排的批次錄取。錄取時以各省市區劃定的相應批次的錄取分數線為錄取資格線,根據各地生源情況制定實際錄取分數線。
第十四條錄取時嚴格按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計劃執行,對生源特別充足的省市區用預留計劃作微量調整,若當地政策允許,也可在科類計劃中作微量調劑。
第十五條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為120%;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以及單獨考試招收的高水平運動員的招生計劃及調檔名單由學校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招辦)提供。
第十六條學校一般不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第一志願生源不足且計劃允許的情況下,依次錄取後續志願考生。對符合國家優錄政策和學校優錄規定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七條 藝術類美術專業考生通過當地省市區組織的美術聯考,還須取得我校發放的專業加試合格證,外語單科成績原則上要求在60分以上(對加試成績優秀者酌情降分錄取),本省錄取時各專業按綜合成績(<專業加試成績+聯考成績>40%+高考文化成績60%)擇優錄取;外省錄取時遵循『專業合格,按高考文化成績排名的原則』擇優錄取。對在我校組織的專業加試中成績前三名且高考文化成績通過同批次資格線者,可有優先錄取。第十八條單獨考試招收的高水平運動員被錄取時須提供相關體育競賽的證明材料原件(運動員等級證書、名次證書、參加全國體育競賽的秩序冊和成績冊)。
第十九條自主招生的考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均須達到本省規定的相應的錄取資格線。
第二十條華僑、港澳地區和臺灣省考生按中國聯合招生辦公室的有關安排進行錄取;少數民族優錄生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學校目前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第二十二條對於進檔考生,學校根據各專業志願填報情況確定專業錄取分數線,依照考生的志願信息由計算機自動分專業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劑;對無法滿足其專業志願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專業志願之間一般存在4-2分的級差。錄取時男女考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三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根據專業學習的要求,色弱、色盲考生不得報考我校制藥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術、食品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輕化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環境工程、藝術設計、廣告學、動畫、工業設計等各專業;心髒病、高血壓考生不得報考我校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等專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及結核病考生不得報考我校制藥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術、食品科學與工程等專業。對於體檢中弄虛作假者,不予調整專業;情節嚴重者,予以清退。
第二十四條對於自主招生考核合格的考生,其錄取按《湖北工業大學2008年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實施辦法》辦理。符新生入學規定
第二十五條因高職高專新生未報到造成的缺額,九月下旬實行補錄。
第五章新生入學規定
第二十六條新生應按期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在報到時間以前辦理請假手續。逾期兩周不報到者(以錄取通知書規定的報到時間為准),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以及書本費、各種證件(卡)的工本費等費用。具體收費標准按湖北省物價部門審批的標准執行。
第二十八條新生入學後,招生辦公室按國家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學校對體檢等情況復查不合格者區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對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退回戶口所在地。
第六章獎勵及資助辦法
第二十九條我校設有以下多種形式的獎學金:
(一)家庭經濟困難且品學兼優的大學生可評定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和自強獎學金、梁灝東獎學金等。
國家獎學金 4000元/年
省政府獎學金 一等為3000元/年,二等為2000元/年
(二)獲得校級『大學生標兵』稱號者可獲得一等獎學金,每人每學年2000元;獲得校級優秀大學生稱號者可獲二等獎學金,每人每學年1000元;獲得院級『優秀大學生』稱號者可獲得三等獎學金,每人每學年600元。
(三)單項獎學金:(1)學習成績優秀獎;(2)學習成績進步獎;(3)文體活動積極分子獎;(4)優秀學生乾部獎;(5)優秀貧困生獎;(6)科技活動創新獎;(7)見義勇為獎。此外,還設若乾學生活動比賽獎。
第三十條我校設有以下助學措施:
(一)國家助學金:每人每年1500元,省政府助學金每人每年400元。
(二)協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貸款額每人每年最高可達6000元。
(三)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困難補助。
(四)協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五)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聯系其它社會贊助。
第七章畢業與學位
第三十一條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條件的,授予學校學位證書。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不適用學校舉辦的獨立二級學院,獨立二級學院的招生章程另行發布。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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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高考考績411分想上貴校專二可不可以

文化分數線是多少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