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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試科目
1、全國統考:(1)101政治(2)201英語或203日語
2、全國聯考:(3)398-法律碩士聯考專業基礎課(含刑法、民法)(4)498-法律碩士聯考綜合課(含法學基礎理論、憲法、中國法制史)
具體考試科目以日後教育部公布的為准。
五、初試時間
2009年1月(具體考試時間以教育部規定時間為准)
六、初試地點
北京考區:中國人民大學
外埠考區:在當地省、市招辦指定的考點。
七、復試與體檢
復試筆試科目:專業綜合課(含刑法、民法、法學基礎理論、憲法、中國法制史)。
我校於2009年3月在網上公布復試分數線及復試辦法,考生在網上查詢是否參加我校復試,並自行從網上下載書面《復試通知》,憑書面《復試通知》、《准考證》、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以及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參加復試,復試報到時應提交下列材料(具體安排屆時網上通知):
1、大學課程學習成績登記表或復印件(需加蓋出具單位章);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須提交注冊合格的學生證)。
復試時須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醫院為我校校醫院,體檢標准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八、網上調劑錄取
達到教育部規定的復試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以聯系其他招收法律碩士的高校或招生單位進行調劑錄取。考生須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提交申請調劑信息,包括調往學校、專業等,我校將按考生的申請寄轉報考材料。
九、錄取
根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確定錄取名單(原則上錄取第一志願的合格考生)。按規定,被錄取的考生必須同我校簽定協議書(如屬委托培養,還須同委托單位簽定協議書),按規定交納學費後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自籌經費生可以遷入我校集體戶口。
《協議書》由我校委托法學院簽發給考生。
十、培養方式
1、脫產學習,學制3年,限招180 人,學校安排住宿,費用自理;
2、不脫產學習,學制3-4年,限招20人。
十一、學費
每名學生的學費總計48000元,錄取考生須按照協議書規定交納學費。
十二、學位授予
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培養方案的規定內容,按照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被頒發相應的學歷證書,並被授予碩士學位。
十三、關於畢業生就業
原單位委托培養的碩士畢業生必須回原單位工作,其他畢業生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四、蘇州國際學院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
由蘇州國際學院制定專門的招生簡章。
十五、參考書目
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組編《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考試指南》(第九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法學院諮詢電話:010-82509050
研究生院網址:pgs.ruc.edu.cn 法學院網址:law.ruc.edu.cn
研招辦電話:010-62515340 中國人民大學查號臺:010-62511301
歡迎考生報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
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二00八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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