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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報名
1.報名時間:
2008年10月,考生首先在網上報名,11月到指定的報名點現場報名(交費、照相),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地點:
①報考蘭州大學全國統考、推薦免試、法律碩士(J.M)聯考的考生,到所在省(區、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考點報名;
②報考蘭州大學單獨考試、MBA聯考、強軍計劃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只能選擇蘭州大學報考點,並在規定時間內到蘭州大學報考點進行報名現場確認(繳費、照相)。
五、初試
初試時間為2008年1月中旬,初試地點為考生報名現場確認報考點指定教室。
六、復試
復試時間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下旬,復試由各學院組織。
七、重要說明
1.招生專業目錄中,專業名稱前有『★』者為我校自主設置專業;專業代碼後有『★』者,表示該專業同時也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代碼後有『※』者為國家重點學科;專業代碼後有『●』者為國家重點培育學科。
2.招生專業目錄『考試科目編碼和名稱』欄目中的①、②、③、④分別表示第一、二、三、四門初試科目的考試順序。
3.考生報名時不填報指導導師,指導導師在復試時確定。
4.考生報考資格在復試報到時審查。復試時,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和大學本科或專科成績單(加蓋單位或檔案館公章);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和大學本科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5.考生在初試中,如初試科目有一門缺考或違紀,該考生所有初試科目試卷均不評閱。
6.經教育部批准,自2003年起,蘭州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由學校自主確定。
7.我校第一志願未完成招生規模的少部分專業,可以接收第二志願考生的調劑復試,屆時請直接與有關招生學院聯系。調劑條件為:a.同時滿足2009年教育部C線和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的最低要求;b.在統考科目相同的在同一或相近專業之間調劑。
8.從2009年起,教育部提倡各招生單位不指定參考書目。我校少部分學院不再提供相關考試科目的參考書目。考生可根據報考專業和考試科目自行選擇相關參考書作為參考。
9.對在報名和考試中違反有關規定、有舞弊行為的考生,我校將視不同情況分別給予批評教育直至取消其報名、初試、復試、錄取、入學資格或學籍的處理。
10.我校碩士研究生學制實行彈性學制,一般為2-3年,最長學習年限可延長至4年。
11.從2008年起,按教育部要求我校開始實行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其核心是:建立以科學研究為主導的導師負責制。在研究生培養中,創新是靈魂,科學研究主導是核心,導師負責制是基礎。通過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建立起以促進學科建設為目的的招生指標分配體系,以激勵創新實踐為目標的研究生獎助體系,以強化科學研究為導向的研究生培養模式,以導師負主責的新型研究生培養機制,進一步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促進研究生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培養機制改革的資助對象原則上是我校錄取的非在職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專業學位、定向委培研究生及少數民族骨乾計劃和強軍計劃研究生。
培養機制改革後,建立起了新的研究生獎助體系,由學業獎學金、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吸引優秀生源獎學金、專項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等構成。其中:
①學業獎學金:主要用於資助研究生的培養費,分為一等和二等兩個等級,一等學業獎學金資助研究生全額培養費(100%),二等學業獎學金資助研究生50%的培養費。博士研究生享受學業獎學金的比例為總招生規模的90%(其中:一等佔總招生規模的70%,二等佔總招生規模的20%);碩士研究生享受學業獎學金的比例為總招生規模的70%(其中:一等學業獎學金總招生規模的50%,二等佔總招生規模的20%)。
②助學金:主要用於解決研究生在學期間的部分生活費。分為助研、助教、助管,統稱『三助』。助教、助管助學金每個崗位每月750元,助研助學金每人每學年2000-4000元(碩士)、8000-12000元(博士)。
12.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蘭州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093-8912168
通信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7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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