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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陳江(化名)是今年的高考生,在取保候審期間,他積極參加抗震救災,又以五百多分的高考分數收到了四川某學院錄取通知書。昨日,得到被害人簡某諒解的他,收到了彭州市檢察院的不起訴書決定書。
偷錢還車 高中生誤入歧途彭州某重點中學的高三學生陳江弄丟了同學的自行車,為賠償同學,他情急之下,決定偷錢還車。
今年1月1日晚上10時許,陳江鑽進彭州市天彭鎮南河東街一游戲室內,打算躲在裡面伺機盜竊,不料卻被工作人員簡某、王某夫婦發現。陳江氣急敗壞之下,掏出刀來威脅二人,並將放在裡間書桌內的現金700餘元搶走。
教育為主 檢方決定不予逮捕陳江離開之後,王、簡二人立即到派出所報案,陳江很快就被民警擋獲。
彭州市檢察院從受理該案後,承辦人考慮到陳江系高三在校的未成年人,立即到該校了解陳江的在校表現。學校證明,陳江在校表現良好,檢方決定從『教育、感化、挽救』的角度出發,對其依法作出不予逮捕決定。
本著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承辦人多次與陳江談心,了解他的性格特點、家庭情況,還來到學校、社區和陳江家長處,了解其成長經歷以及有無幫教條件等情況。在確定陳江惡習不深,可以挽救幫教後,承辦人鼓勵其好好學習,改過自新。
積極救災 被害人諒解不起訴得到檢察官的鼓勵,陳江在取保候審期間一直堅持學習,並且在『5·12』大地震後積極參與救災工作,表現突出,並陸續向檢察機關遞交了3封悔過書。
今年7月中旬,檢察機關在獲知其高考成績優異後,又主動與王某夫婦並達成共識。陳江以自己的實際行動獲得被害人的諒解。
昨日上午10時,陳江在其母親的陪同下,請簡某一同到檢察機關領取不起訴決定書。當檢察官向其宣讀不起訴書時,陳江流下了眼淚。他說:『是檢察官和簡阿姨給了我再次做人的機會,使我在絕望中找到了前進的方向。我一定不辜負大家的期望,好好學習,以實際行動回報社會。』
為了繼續幫助陳江,彭州市檢察院要求他到校後,以信件的形式每月向承辦檢察官寫一封自己在校的思想和學習情況。同時,檢察院還將派專人對陳江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回訪和幫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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