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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校面向包括漢族在內的各民族招生。除教育部制定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如『雙少』外,對漢族和少數民族考生執行相同的招生政策。
二、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須符合下列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最遲於2009年9月1日取得畢業證書);
⑵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⑶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學歷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2009年9月1日),提交至少兩篇在公開刊物發表的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第一作者)的人員,可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資格報考;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⑷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個別招生專業對考生學歷有特殊要求,考生須滿足報考專業的要求;
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本科生不能以本科生資格報考,其他學歷如網絡學院、國外院校畢業可否報考請與研招辦聯系諮詢。
3、以同等學力資格報名的考生,通過初試後,在復試時須加試兩門專業核心課程。
4、考生的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取消其考試、錄取資格,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報名具體安排可於2008年9月中旬登錄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或我校研究生院網站(grs.cun.edu.cn)查看。報考音樂學院、舞蹈學院、美術學院的考生必須選擇『中央民族大學』為報考點。
四、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初試時間由教育部統一確定,一般在2009年1月,考試科目見招生專業目錄。復試時間和安排另行通知。
五、我校有一些專業(中國少數民族經濟、中國少數民族史、藏學、中國少數民族教育、中國少數民族藝術、民族地區公共行政管理、民族生態學、中國少數民族傳統醫學)屬『法學』學科門類,所授學位為『法學』學位,復試時執行『法學』類分數線。
六、可以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答卷的科目僅限藏學研究院、蒙古語言文學系、朝鮮語言文學系、維吾爾語言文學系和哈薩克語言文學系的業務課1、業務課2。
七、我校碩士研究生基本學習年限為3年。
八、凡工作單位在少數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少數民族在職考生,如欲以『雙少』分數線參加復試,必須以『定向』或『委培』方式報考。
九、研究生獎助學金進行動態評審,不再實行一貫制的公自費。
十、單獨考試、少數民族高層次骨乾人纔計劃及法律碩士的招生說明另行公布。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可參考教育部發布的相關通知及我校研究生院網頁的有關內容。
十二、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27號郵編:100081
聯系人:中央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傳真:010-68932544
網站:grs.cu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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