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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教育廳出臺了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工作的有關規定,要求全省各高校做好2008年新生學籍電子注冊。省教育廳要求,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必須與新生入學復查同步進行,每一個新生進入學校時,均可登錄相關網站對自己的學籍電子注冊信息進行查詢確認。
省教育廳人士表示,各高等學校要在新生報到時張貼宣傳《高校學生獲得學籍及畢業證書政策告知》,確保每一個新生熟知學籍電子注冊和獲得學籍及畢業證書的有關政策,督促每一個新生進入學校及省教育廳查詢網址(福建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34www.fjedu.gov.cn4hsi)對自己的學籍電子注冊信息進行查詢確認。各高校在新生學籍電子注冊過程中發現新生學籍信息有誤的,要按規定程序及時核准修改,並做修改備注,不得將錯誤信息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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