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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公務員考試越來越熱了。在這支龐大的隊伍當中不僅有應屆畢業的大學生,還有很多的社會在職人員,為什麼有如此之多的人都加入到公務員考試的大軍當中來了呢?公務員這一之職業為何如此獨具魅力,這種魅力源自公務員的一種神聖感和自豪感。
國家公務員是我們這個社會中的一個特定群體。我國《公務員法》中明確規定,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據粗略估算,目前我國每120人中就有一名公務員。
其實,在廣大老百姓眼裡,公務員就是所謂的『公家人』——吃公家飯的人。過去公務員常常被百姓稱為『官老爺』,現在常常被簡稱為『當官的』。對大多數群眾而言,公務員的差別只是官大官小而已。公務員們對外一般謙虛地稱自己是『人民公僕』、『孺子牛』。其實,公務員中真正能夠稱得上『當官的』只是一小部分,大多數公務員只能稱作『當差的』,當公務員只是一種職業,一份工作而已。
每個公務員都有自己相應的崗位和職責,從理論上和法律上來講,公務員的權力是人民給的,必須對人民負責,接受人民監督。具體而言,就是要求忠於職守、盡職盡責,為民服務,這是一個公務員最基本的要求和義務,也是一個公務員應有的職業道德和操守。很多公務員平時都作出過『忠於職守』的表態和承諾,也經常用『忠於職守』來給自己作出評價和鑒定。對一個公務員來說,稱積不稱職,乾得好不好,『忠於職守』是一個重要的評判標准。
同時,每個公務員都有自己的領導,上下級關系是公務員工作中的主要關系,不管你是多大的領導,除了最高領導之外,領導之上總還有領導。在我們這個有著幾千年封建思想的社會裡,『忠君』曾經是士大夫、從政者的最高准則。用現在的話來說,『忠君』就好比『忠於領導』的意思。不過現在的社會比以前是大為進步了,沒有誰敢公然大膽地要求下屬『忠於領導』,也沒有誰會公開直接地宣稱自己要『忠於領導』,畢竟『忠於領導』找不到現行的理論依據,更帶有濃厚的封建色彩,屬於應該批判反對之列。雖然在我們黨章裡有一條『下級要服從上級』的規定,並且我們公務員大多數都是黨員,應該遵守這一原則,但『下級服從上級』並不等於『忠於領導』,兩者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到底是『忠於職守』還是『忠於領導』,成了當前公務員面臨的一個艱難抉擇,特別是在領導的意志與自己的職責發生衝突的時候,這個問題考問和考驗著我們所有的公務員。如果公務員都變成了一味地『忠於領導』,我們的國家和社會就有偏離『法治』軌道的危險,這對國家、對社會的危害之大不堪設想。公務員要做到『忠於職守』,不能僅僅是在口裡說,紙上寫,關鍵還要見諸於行動,用實際成效來檢驗。要想讓公務員都能『忠於職守』,關鍵還要切實改革完善現行的機制體制,讓『忠於職守』的公務員找回神聖感和自豪感,得到應有的尊重和待遇,只有這樣,纔能真正建設好一支『忠於職守』、『忠於人民』的公務員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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