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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拖欠銀行助學貸款不還,22名畢業於同一所河南高校的大學畢業生被中國農業銀行訴至法庭,要求償還助學貸款。
8月20日上午,鄭州市金水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22名被告中僅有8人出庭,有10人在接到法院傳票後態度很消極,既不和法官、銀行聯系,也未出庭,還有4名畢業生至今無法取得聯系。
據了解,這些大學生所欠助學貸款數額都不大,最少的只有幾百元,最多的5000元。但他們在畢業後既不歸還貸款,也沒有主動和銀行取得聯系,玩起了『失蹤』策略,銀行方面找不到人,不得已纔起訴到法院。
據審理此案的法官劉延峰介紹,經過調解,當天出庭的8名畢業生已償還了貸款,農行撤回了對他們的起訴,其餘被告如果仍無法取得聯系,或繼續消極對待,法院將會依法判決其還款。
近兩年,大學生拖欠助學貸款成被告的案子在全國范圍內屢見不鮮。據了解,僅鄭州市金水區法院,從2007年年底至今,已經有100多名大學畢業生因不還助學貸款被起訴。
河南省教貸中心主任宋振曾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他在和欠款學生交流時發現,因為利息隨利率調整變化,大部分欠款學生並不知道應還款的確切數字,再加上剛參加工作比較忙,對此就疏忽大意了,並非故意拖欠。
還有一些學生畢業後一直沒有找到工作,或工資水平較低,或家庭變故經濟困難,確實無力還款。對此,某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馬虎大意忘了還,或者經濟困難無力還,銀行方面都能理解,但有一些誤解助學貸款和惡意不還貸的畢業生,是銀行方面最無法容忍的。因為在追討欠款過程中,銀行發現,有些學生竟認為助學貸款和助學金一樣,是免費補貼給學生的,無需償還。更有甚者,明明找到了一份好工作,可就是拖著不還,直到被起訴後纔肯還。
面對眾多的助學貸款違約者,各大銀行為避免自身利益受損,紛紛出臺對策,例如在報紙上刊登欠款大學畢業生名單、建立信用『黑名單』等。一些高校也迫於銀行方面的壓力,以扣發畢業證來逼迫學生還款。
據記者了解,目前大部分助學貸款的還貸期限只有幾年,但不少大學生都希望還貸期限能適當延長;還有的學生認為,銀行應該幫助那些家境確實貧困的大學生延長還款『緩衝期』,或者重新簽訂『分期還款』協議;也有的學生認為,應該由生源地銀行提供貸款,並負責收納還款,這樣學生畢業後無需把錢寄回學校所在地的銀行,大大方便學生還款。
據介紹,目前我國的個人征信系統已建立,如果大學畢業生不按時還款,將被自動記入全國聯網的個人誠信系統,這樣將會嚴重影響欠款學生今後的個人房貸、車貸,甚至是信用卡的辦理。
『除了體制上的完善,大學生最重要的是應該建立起誠信意識。』法官劉延峰說,『在現代信用社會裡,每個人都有維護自己誠信的責任和義務。大學畢業生不能剛踏出校門就有了信用污點,輸在個人誠信上。』(記者韓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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