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教育廳了解到,今年所有普通高校新生入學後,高校都要仔細核對新生錄取信息,凡未經生源地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而擅自招收入校的學生,將一律不給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
省教育廳規定,嚴禁院校以新生報到率不理想、辦學尚有餘力或先入學再補辦錄取手續等為由,在未經生源地省級招辦正式辦理錄取(含補錄取)手續之前,擅自招收落榜考生進校『跟讀』。如發現違規行為,將視情況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