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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老先生偷書,遭了一頓吊打,又被人議論,孔乙己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北大教授剽竊呢?
自由撰稿人孟女士(原大學教師)根據自己的備課筆記編著的《計算機操作系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一書遭遇剽竊,在一次學術會議上見到涉嫌剽竊者之一——北京大學信息科學技術學院教授陳向群(另一是中國科學院院士楊芙清),當面挑明了對其教材內容的質疑;陳向群自是矢口否認,更談不上認錯和道歉;不得已司法途徑維權,目前三場官司也已打贏了一場;但是據10月6日《中國青年報》的報道,在尋求救濟的過程中,當把問題反映到北大時,北大學術道德委員會的回復居然是:『他們不受理教材抄襲,因為教材不是論文,是給學生看的,如有抄襲,只屬於版權問題,屬法院受理范圍。』,——倒著實是讓人瞠目結舌,頓覺有異曲同工之『妙』。——言下之意,不就是撇開法律維權不說,僅就學術道德角度而言:剽竊教材,是不謂剽竊的嗎?!
北大學術道德委員會持論的基礎,自然是諸如論文、論著,是學術研究的直接產物,而學術研究是必須注重獨立性和創造性的,所以,要是涉及論文剽竊,也就在其受理范圍;但是教材,卻是編著的,也許就獨創性不足,學術含量不高,所以,教材剽竊,就不在其受理范圍之內。——你還別說,這可還真有點孔乙己老先生的什麼『竊書』『什麼「君子固窮」,什麼「者乎」之類』——叫人覺得『難懂』的『高格』呢!
可是,應該是這麼回事兒嗎?!以此邏輯,教材的編著,豈不是簡直成了件不『學』無『術』的事(還好意思說『教材……是給學生看的』!)?!
——往遠了說,《詩經》是孔子編的(也曾經是教材);——『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思無邪』,即體現了孔夫子獨特的編選理念。教材的編著,難道不會是、不當是蘊涵了編著者獨有的、個性化的勞動,甚至是體現出一定的創造性的嗎?《文選》是南朝梁蕭統編的,《樂府詩集》是北宋郭茂倩編的,都至今學術價值深具,亦並未見署名拱手讓人!而要往近了說呢?故世於上世紀90年代的一代國學大師、詞學泰斗唐圭璋老先生,其最為人所稱道的學術成果,即是《全宋詞》及《全金元詞》的編著(同時也相當程度上奠定了其學位地位)。——論以詞學造詣,就是放眼當今北大,敢問又有誰能稱出其右呢?!
作為全國最高學府的北大的學術道德委員會,所秉持的竟然是這樣一副狹隘、庸俗理念!——如此『指導思想』之下,也就無怪乎當今大學教材,雖然是版本迭出,——如『城頭變幻大王旗』,如『走馬燈』;卻低水平重復充斥,滿目雷同,個性缺失了!……
回到教材剽竊『受理』的話題,在是否『學術』的界定上,北大的學術道德委員會,還真可堪稱是彈性十足,——如『捏橡皮泥』,如『踢皮球』!……
昔有孔乙己老先生說:『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茲有北大的學術道德委員會雲(僅從學術道德角度而言):剽竊教材,不謂剽竊,——學者教授的事,能叫剽竊嗎?!(作者:於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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