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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化名)是錦州市黑山縣一所中學的學生,幾年前,父母離婚,小宇跟隨父親一起生活。不久,小宇父親為他找了個繼母,這讓已經懂事的小宇感情上很難接受。
在日常生活中,小宇經常拿繼母與親生母親比較,比來比去,總覺得繼母怎麼也不如親生母親對他好。隨著時間的推移,小宇與繼母的感情越來越疏遠。
今年6月的一天,小宇和朋友17歲的張某與18歲的丁某閑聊時,說到自己對繼母不滿,並表示有『要報復繼母』的想法。
張某出了個主意:『我們把你領走,就說有人把你綁架了,讓你家拿錢來贖你,錢到手後咱們一起到大城市玩幾天。』小宇表示很贊同。
於是三人一起乘車趕到錦州火車站,按預定計劃,先由丁某給小宇家打電話,只讓小宇說了一聲『喂』就掛斷電話。三人又來到興城,當晚張某再次給小宇家打電話:『小宇在我們手裡,你們趕快准備20萬,往某個賬號匯錢,過後再通知你。 』
兩次接電話的都是小宇的繼母,她當時就慌了神,沒了主意。好在小宇的父親比較沈穩,向公安機關報案。
黑山縣公安局接到報案後,介入調查。張某與丁某得知小宇父母報案後,害怕了,二人商量後決定由丁某將小宇送上返程火車,小宇自己於當晚安全回到家裡。就這樣,一場綁架鬧劇不到兩天就結束了。隨後張某與丁某相繼被公安機關抓獲。
日前,經黑山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張某與丁某的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未遂)。
鑒於本案的『受害人』小宇有重大過錯,兩名被告也未給受害方人身財產造成損失,應對兩被告依法減輕處罰。故依法分別判處張某、丁某有期徒刑二年。(李啟元郝鵬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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