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認為自己患上抑郁癥是被同學虐待所致,昌平區一所中專被該校學生起訴到昌平法院,要求承擔賠償責任。記者今天獲悉,昌平法院對此案做出了判決,認定該校在管理上存在失職方面,判決校方賠償學生1.6萬餘元。
學生小王訴稱,入學後近兩年時間裡,自己多次被同宿捨的學生毆打、虐待,致使他身心受到了嚴重損害,患上抑郁癥,無法繼續上學。小王認為,他上學期間屬於未成年人,學校負有不可推卸的監護職責。
法院認為,小王在寄宿制學校讀書,因此學校對未成年人負有更高的管理和保護職責。由於學校疏於對學生的教育、管理、保護,疏於對學生宿捨內部情況的管理檢查,致使小王被同宿捨的學生毆打、虐待的情況長期持續,造成小王出現心理疾病,學校存在一定的過錯。(通訊員崔亮)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