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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教育部獲悉,高校自主招生比例不得超過5%的上限規定將有所改變,部分學校可超過這一比例。
據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後凡是生源質量好的高校,自主招生將不再受5%比例的限制。此前,教育部規定,試點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招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其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
目前,全國有資格進行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的高校有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68所。這些高校通過測試來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考生名單,考生入選後還要參加全國統考,在錄取時可享受一定條件的優惠。符合條件的考生可通過中學推薦或本人自薦的方式進行報名。試點高校通過審查、面試等考核方式確定候選人,入選名單要在考生所在中學、試點高校網站及生源所在省級招辦信息發布媒體上進行不少於兩周的公示。此外,教育部還將在『陽光高考』平臺上集中公示。
2008年進行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高校名單北京大學清華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中醫藥大學北京師范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政法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南開大學天津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東北師范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東華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中國礦業大學
河海大學江南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中國藥科大學
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廈門大學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武漢理工大學華中農業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湖南大學中南大學
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
重慶大學西南大學
四川大學西南交通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西南財經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
長安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蘭州大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記者:姜殿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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