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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鄉市原陽縣教體局向全縣師生印發了《中小學生安全責任協議書》,要求在校生家長簽字,這項有著良好願望且頗具『創意』的工作卻遇尷尬,大多數家長和學生認為《協議書》內容『偏心眼兒』,部分家長將之視為『生死狀』而拒簽(10月15日《東方今報》)。
無怪家長拒絕,因為這個『生死狀』,實際上就是教育部門的『卸責書』。孩子在學校,學校就應該承擔對孩子的責任,而這個『生死狀』卻讓家長承擔孩子在學校的責任。家長不在孩子身邊,如何承擔保證孩子安全的責任?
孩子既然在學校,學校就應該想辦法,用智慧創造多種教育方法,提高學生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意識,保證學生的安全。只有這樣,纔算落實了自己的責任。而現在,卻弄出個『生死狀』,實在不倫不類,荒唐可笑。之所以說不倫不類,就是這樣的東西,在法律上沒效力,只能起個糊弄人的作用;說荒唐可笑,就是因為作為教育部門,對這樣的沒有效果的東西本應該堅決拒絕,現在卻弄出來,不是對自己工作靈魂的褻瀆嗎?
『生死狀』現象折射了現在我們有些學校、有些教育部門對學生安全認識在思想上存在浮躁主義,在情感上存在推卸主義,在行動上存在形式主義,這種思想,這種行動會讓安全隱患更隱蔽,並最終導致大事故的發生。『生死狀』就是『卸責書』,同時也敲響了學生安全工作的警鍾,希望此事能驚醒我們的學校教育工作者。 (殷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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