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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正是大學生找工作、參加雙選會的時候。一些用人單位也會讓一些畢業生到該單位實習一段時間再考慮正式錄用。但筆者在了解中得知,這種就職前實習,很多大學生並不感冒。
據了解,就職前實習遇冷,其中原因有三個方面。一是很多大學生在這段時間既要找工作,又要考研,在時間上難以兼顧。而且一般的單位要求實習三個月,很多學生擔心如果去一家單位實習就會錯過另外的好機會,所以即使在實習期後有被錄用的機會,他們仍然猶豫。二是目前大學生求職時需要穩定的工作許諾。現在很多單位常會精簡編制,大負荷的工作量需要僱用員工,但又沒有編制。因此,很多學生擔心自己的權益得不到保障,覺得沒有安全感。三是對一些欺騙式實習的反感。本市某網站長期以實習生為工作主力,正式職工的數量不及實習生的三分之一。他們以『選拔人纔』為名定期到各高校招募大四學生,但從不給實習生轉正。這樣的實習令大學生反感。
天津師范大學就業辦的老師認為,用人單位要消除大學生的顧慮,應本著對學生負責的原則,事先簽訂正規的實習合同,將實習期限、權益保障等問題明確化。用人單位應提供實習生的錄用率,在確定實習生時,也應和求職學生達成共識,對求職意向與期待月薪、職位等進行溝通,這樣一來,就為學生的錄用提供了安全保障,用人單位也能真正招聘到所需人纔。(馬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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